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经济分析及价格控制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5-11-23 16:12   来源:中国路面机械网

高速公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建设突飞猛进,到2003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接近3万公里。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招标投标法》规定: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

高速公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速公路建设突飞猛进,到2003年底,全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接近3万公里。根据我国目前实行的《招标投标法》规定:大型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因此,作为大型基础设施的高速公路,不论其建设资金来源如何,都必须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投标。


所谓招标投标是在投标者自愿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通过各投标人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成本控制和企业信誉的比较竞争,来确定工程的最终承包方的一种经济行为。由于高速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有必要从微观经济学角度对其经济特性进行研究分析。 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的经济特性 微观经济学的市场结构理论认为:完全竞争市场能实现资源的最大效率。市场竞争的程度越低,资源的使用效率越低,特别是垄断会导致资源使用的无效率。因此,要实现高速公路建设市场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就必须建立完全竞争的高速公路建设市场。 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它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地区保护和行业封锁,通过发布招标信息,以及进行资格预审来促进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沟通信息,并尽可能通过资格预审来确定质量水平达到相当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从而部分消除投标单位的施工质量差别。通过招投标可以使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的竞争更加充分,更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除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外,还具有促进价格机制在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发挥作用的性质。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理论可知,在建设市场中,建筑产品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且等于其均衡价格。当市场的需求增大时,其均衡价格提高,相应的建筑产品的价格会上升。当需求曲线由D1向右移动至D2时其均衡价格由P1上升到P2,建筑产品的价格由此上升。反之,当建筑市场的需求减少,需求曲线由D1向左移动至D3时,其均衡价格由P1下降为P3,相应的建筑产品价格下降。 当高速公路建筑市场的供给增加,供给曲线向右移动时,会引起建筑产品价格由P1下降到P3而当高速公路建筑市场供给减少,供给曲线由S1左移到S2时,会引起建筑产品价格由P1上升到P2。 高速公路工程招标过程是高速公路建筑产品的价格形成过程,在招投标中,自觉引入价格机制,有利于科学地建立高速公路建筑产品的定价制度,并发挥价格机制在建设市场中的基础性的调节作用,以达到优化配置资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目的。 高速公路招投标的经济特性还表现在它是建筑产品的市场交易过程,通过招投标,实现高速公路建筑产品的商品化,使高速公路建筑市场全面走向市场经济,实现买卖双方各自的目的。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高速公路的招投标过程是在其建设市场引入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的过程,由于招投标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性质,因此有利于在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形成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 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市场准入分析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竞争会促使施工单位引进新技术。消化和吸收新工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成本,从而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竞争造成的优胜劣汰,使资源向那些能使其产生较大效益的生产者手中集中,从而形成施工企业的规模经济,有利于资源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但如果买卖双方的比例严重失调,则会产生过度竞争,造成低价抢标现象,损害资源的总效率。因此有必要建立高速公路工程招投标市场准入制度,其方法是进行资格预审和采取适当的招标方式。市场准入要求施工企业在进入市场前遵循一定的法规并具备基本条件,取得相应的技术等级和经营资格,以限制那些竞争力低下的企业进入,避免出现低价抢标和交易成本上升的现象,保证合同价格较好地遵循价值规律。 在高速公路工程招标中设置一定的市场准入规则是必要的,但必须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地区和部门人为地设置一些障碍破坏正常的市场竞争格局,从而达到地区保护、行业保护的目的,其主要表现如下: 1在招投标时业主对资格预审文件发售随意定价,有的每页文件要价高达数百元。并且向社会上有意向来投标的施工单位广为发售,有的业主还用白条抵账。这就导致施工单位投标成本增加。在中标希望不大的情况下,一些施工单位只好选择放弃竞标。 2业主通过任意制定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标准来限制竞争。高额的投标保证金虽然在中标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但对于那些流动资金紧张的施工单位,也只好忍痛割爱,退出竞标行列。如果未中标,退还投标保证金复杂的手续和较长的时间使该笔资金不能及时收回,影响了资金的流动性。 3业主通过设置不合理的时间安排,来限制潜在的投标人。购买标书和进行招标文件编制。一般都有时间限制。有的业主将购买标书和标书文件应答规定在不合理的时限内,以使事先预定的施工单位能从容制标,而使潜在投标人由于时间紧迫。无法准确制定标书,从而被"合理"淘汰出局。 4业主通过设置不合理的规则排挤潜在的投标单位。在一些高速公路工程中,业主要求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从头到尾到场,并严格审查身份证。一些项目在同一时间内。道路,桥涵的各标段在不同地点同时开标,这使潜在的投标人头尾不能相顾,只能部分或全部退出竞争。一些项目规定一个施工单位不能同时中二标,结果有一些标段反而没有竞争对手,个别工程项目成为某个业主青睐的施工单位走过场的最佳目标。 5一些项目明标暗定,通过阴阳合同排挤潜在投标人。由于建筑市场饱和,业主一般都会利用这种现状与中标单位私下交易,所签合同有两份。一份应对检查,叫"阳合同"。另一份要求中标单位私下和其他业主指定的承建商进行利益分割,这种合同同样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单位不答应这种"阴合同",则会面对业主的歧视和刁难。 6一些项目的业主利用现行招投标制度存在的漏洞,用捆绑的方式规避招标,将工程交给指定的施工单位。例如有些项目招标将绿化工程与边坡治理捆绑在一起,土建施工单位中标后。业主再与其商量将其中的绿化部分交由指定的施工单位承担,再如有些工程将土石方和灯饰等工程捆绑在绿化工程里,业主在招标时说明其中只有绿化工程由中标单位负责。其余远高于绿化工程造价的其他工程由业主另行指定施工单位,与中标单位无关。 7为了生存。一些施工单位先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然后再通过拉关系,说人情、调整实物工程量、调换建材,以提高工程造价。这破坏了高速公路工程招标市场秩序。导致了市场的混乱,也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通过资格预审和采用适当的招标方式进行市场准入限制是必要的,这有利于规范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而通过一些巧立名目的做法回避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只要我们认清这些行为的危害,通过公示。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完全可以消除这些不规范做法。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就必须采取市场经济的做法进行招标投标,引入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让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充分发挥作用,通过有序竞争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建设一个规范、高效,公平的高速公路建设市场的目的。 另一种就是综合单价法。我们知道许多工程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就开始招标,因此用概算定额为基础编制标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的差错,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但使用的概算定额必须准确、有效。为了适应招投标的需要,目前各工程咨询公司、专业协会可以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2000年国家全统定额及各省建委编制的建筑工程定额,房屋修缮、装修定额,市政定额的基础上将某些子目合并归于主要的子目中,编制概算定额。这样可以大大简化标底的编制工作量,节省时间。各企业也可以在概算定额的基础上进行费用合并,取消取费类别,变为竞争性费率。既将间接费、管理费、利润等企业竞争性费用及国家法定的税金费率等所有费用均列入每一项单价中,不另外单独计算,也既综合单价法。这样再结合企业积累的工程资料库,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等因素,可以进一步缩短标底的编制时间,达到更高的准确度,为利用计算机快速报价创造必要的条件。今后企业类别在企业的资质中体现,主要用于衡量企业可以承担的相应工程类别。 为了提高工程招投标价格的竞争力,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体现先进的劳动生产率,要努力降低工程施工的间接时间,空闲、浪费时间,减少和消除设计变更、施工错误导致的返工时间。另外要避免施工机械的无效闲置,减少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减少库存,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等等。 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招投标工程对于承包商来说风险很大,从决定响应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开始风险就产生了。在投标价格计算时有风险,价格高了不中标,丢项落项也不中标,一旦中标就可能有亏损的风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始终存在着风险因素,有市场价格变化风险、设计风险、物资采购风险、施工管理风险等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质量保证金如数收回,人员、施工机械安全撤回基地或转移到另一个工程现场,这个工程的风险才最终消失。因此招投标工程必须做好风险控制,而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显得尤为重要。 ⑴开展财务决策 财务决策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从财务角度对企业经营决策方案的评价和选择。在国际工程投标价格计算中,要想工程中标并有赢利必须有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机制相伴随。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提供企业资金动态信息,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作出前瞻性预测分析,为企业投标报价提供决策依据。 传统的会计计帐式事后管理思想模式,使得现行的概预算制度一直只是重视承包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管理,而忽视整个项目的造价管理,不重视总体效果的最优化,没能把现代化管理思想即先预测、后控制的思想和方法纳入到体系内。事后核算式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不能防止和解决决策及设计阶段的失误、浪费和钓鱼工程,也不能防止和解决设备材料采购保管中的价格问题、质量问题及库存等问题。概预算管理离不开定额,甲乙双方都要以定额为基础开展工作,相互沟通、理解,离开这一标准尺度就无所适从,上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和仲裁机构也都以定额作为评判的标准,这是一种静态的投资控制。 招投标价格计算与概预算管理不同,工程招投标价格的计算事先就要考虑到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因素,考虑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的变化因素。要了解工程的地理条件和工程范围,要了解项目运行的全过程、项目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资源管理、合同管理。要研究折旧、技术措施、临时设施的摊销、风险分析。还要与采用的施工方案、标准规范、选用的施工机械、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等相结合对投标价格进行分析,作出财务决策,这是一种微观管理。 因此我们应将"控制"立足于事前,在投标报价时就要主动地采取财务决策,使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控制工程造价,保证中标和赢利。 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价格形式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签定合同不仅仅是一种经济业务活动,而且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是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来管理经济的一种措施。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招投标不仅仅是一个定价的问题,而是要把设计文件、合同条件、文本管理和招标、投标都结合起来。不仅仅要算准价格,还要报出合理的有竞争性的标书价格。工程招投标结束以后,通过招投标所形成的价格,要通过合同价格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对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 合同价款与支付条款是经济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在合同谈判、签定、执行、管理过程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招投标合同价确定下来以后,可以改变过去重进度和质量控制,轻成本控制的思想。对于当年开工,当年竣工的工程,设计部门、施工企业、物质供应部门可以按各自的承包范围,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从头到尾一次包死。对于跨年度的较大工程或设计文件不完备,工程量不能 固定的工程,可以采用单价合同。对于价格变化趋势不清楚,不能一次包死的工程,可以按国际惯例,有所包死,有所不包。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规定价格调整范围以及价格调整计算公式,等等,以减少风险。 ⑶实行限额设计 对于一个工程来说,在其投资建设期涉及到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管理三个方面。工程投资效益的好坏,工程造价的高低,起决定作用的是设计。工程设计阶段是形成工程价格的首要阶段,在这个阶段节约投资的机会多、金额大、付出的代价小。工程质量、建设周期、项目功能、项目寿命和项目投资回报率等都在设计阶段以技术和投资费用的形式表现出来。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往往只重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而忽视设计阶段和物资采购阶段的造价管理,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现象也就在所难免。在工程招投标机制下,工程设计工作的特点是技术决定经济,经济制约技术,因此要做好工程招投标价格的有效控制必须实行限额设计,既实现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工程数量与投资额等各个方面的有效控制。 ⑷改进物质采购管理制度,逐步与市场接轨。 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材料费大约占建安工程费的70%左右。在安装工程中,设备费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影响工程招投标价格的另一个因素就是物质采购管理制度。要想真正使得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得以有效运行,就要有相适应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目前我们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在计算主材费时普遍采用的计算依据是当地建委编制的《XXX地区XXXX年材料预算价格本》,实际供应价与价格本中的价格之差,在结算时找补。这种管理方法不能控制采购渠道、采购价格,不能做到事前的成本控制,使工程投资无法控制,工程结算价往往超过概预算价格或招投标合同价格。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采购物质,都要在投标报价或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范围内实行限额采购,努力降低设备材料费。比如,实行比价采购管理,要货比三家,采购价不能高于预算价、成本价;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内部采购审核制度,实行决策权、执行权、审核权三权分立,等等,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⑸工程索赔是招投标价格控制的又一项重要工作 工程招投标价格控制的另一个特点是工程索赔管理。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的正当权利,我们应当树立起索赔意识,重视索赔、善于索赔,建立健全索赔管理机制。目前的概预算管理制度中结算常采用预算加设计变更加签证的做法,是一种事后算帐的做法,而招投标工程中价格要以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设计变更、超合同范围的工作量、不可预见费、不可抗力以及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则要通过索赔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招投标工程的索赔有其独特的规律,是一种先算帐后干活,算好帐再干活或边算帐边干活的动态控制方法。要求承包商具有很强的经营意识,从合同的缔结直致履行完毕,始终追求扩大经济效益这一根本目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实现这一根本目的。承包商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是等到亏损了再来想办法,而是要把索赔当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在事件发生前就考虑应采取的措施,走在时间的前面,积极主动地研究利用和控制风险的办法。在索赔时效内,按照索赔程序,依照可靠的证据,提出索赔理由和索赔内容,编报索赔文件。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其价格形成的机制有其固有的特点和运行规律,因此我们要根据其特点和运行规律,认真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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