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被装上卡车运走,因路滑,卡车被压得翘起车头。(刘海伟摄于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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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一台挖掘机,李沧区法院执行局的两名法官踏上雪域高原。11月28日夜里,挖掘机经过10天10夜的运输终于从西藏被运了回来。
2003年5月21日,张某与青岛华龙盛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分期付款的购车合同,购买成都产神钢牌挖掘机车款86万元,首付7万元,加上保险、履约险等余额按36个月分期支付,自当天到2006年5月20日,每月支付2.5万多元。公司把车交给张某,可张某只交了部分车款就没了踪影。公司将他告上法院,法院缺席判决张某归还欠款。
张某老家的房产是宅基地建房无法执行,家里也没有什么财物可执行。4个月后,华龙盛公司了解到,张某买的车正在西藏的昌都到江达段公路上作业。
李沧区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刘海伟和执行法官刁政文踏上了寻找挖掘机的路途。从西藏邦达机场下飞机,法官租车翻越了海拔6000多米的雀儿雪山和矮拉雪山,“高原反应很厉害,晚上我们一人背一个氧气罐才能睡着。”刘海伟说,他的脸被太阳晒得掉了一层皮。因为道路建设是当地的重点工程,项目部并不愿法官将挖掘机带走,法官请当地法院院长多方协调,讲明利害关系,项目部才准许放行,11月18日,挖掘机被装在卡车上运出西藏。昨晚,经过10天10夜的颠簸挖掘机平安运到青岛,花费的4万元运费由公司垫交,之后由张某赔偿。
法官介绍,他们将继续对张某的财物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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