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公布以后,有些外企出现了‘外逃’现象。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种好现象,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昨天,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在博客上说。
向文波说,少数外资企业利用中国改革开放早期急于引进外资所制定的各种特殊优惠政策,享受“超国民”待遇:比如利用中国过去不重视环保、节省大量环保成本;不重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节省大量人力成本,低成本获取土地等自然资源,享受各种税收优惠与补贴,分享中国发展机遇。
向文波认为,当中国政府稍微调整政策,希望这些企业稍尽社会责任的时候,这些企业因为投资成本极低,转换成本同样很低,于是这些“候鸟企业”就开始“迁徙”,在全球寻找新的栖息地。这类企业除了分吃我们的“人口红利”、损害我们的环境、消耗我们有限的资源、虚增进出口贸易之外,其实对中国发展没有什么实质性意义。
“这些企业的外迁,某种意义上是国家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必然结果。国家千万不能因此动摇执行新《劳动合同法》的决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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