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日,北京环保局发布2008182号文,公布《2008年度第八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目录通知》,中国重汽5个电控EGR车型榜上有名。
在其他实施国Ⅲ排放标准的城市,只要申报成功了国家发改委公告,企业就可以销售重型汽车了。而在北京市,重型卡车的排放审定远远高于国家发改委的审定标准,必须申报北京环保局的公告才可以允许销售。经过严格审核,中国重汽装配电控EGR发动机的整车顺利通过了北京环保公告,其中包括牵引车、自卸车、水泥搅拌车,这更加丰富了中国重汽国Ⅲ车型,用户既可以选择中国重汽的电控共轨国Ⅲ,又可以选择电控EGR国Ⅲ,大大扩展了选择范围。
北京环保公告的申报成功,再次向业界证明了中国重汽电控EGR发动机技术是成熟的,是经得起验证的,也是广大重卡用户期盼的性价比最高的国Ⅲ发动机。电控EGR发动机是中国重汽完全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产品,可满足国Ⅲ排放标准,其突出的燃油经济性、在如今的高油价时代无疑是重卡用户的福音;良好的油品适应性,适合中国国情,降低了维护和维修费用,节约了用户加油时间,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操作简便的故障诊断系统,在很短的时间里准确判断故障,节约了用户维修时间,大大简化了维修过程;良好的配件通用性极大方便了售后服务和用户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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