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3日,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正式启动。这是2004年《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施行以来,广西第一个通过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复的企业年金计划。
在我国,企业年金是构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大支柱,即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证职工在退休之后,维持较高的生活质量。企业年金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养老保险、薪酬分配和员工激励的作用。
柳工董事长王晓华表示,作为广西第一家上市公司,柳工在广西企业中率先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目的是要通过实施企业年金计划,在企业中建立长期激励方式,丰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员工积极性,把员工和企业的发展更紧密结合起来,培养一大批忠实于柳工发展的员工,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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