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公路养护及管理将有法可依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8-08-06 07:02   来源:大众日报 

今年山东省计划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及管理进行立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日前已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今年山东省计划对农村公路的养护及管理进行立法。《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日前已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山东省农村公路占全省公路总里程的88%,按照设计标准,目前已陆续进入大修期,养护任务日益繁重,养护管理缺乏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养护、管理机制不健全。

根据《条例(草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农村公路。在农村公路上及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焚烧秸秆、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禁止从事建筑作业活动和农作物种植;禁止挖沟引水、漫路灌溉等行为。《条例(草案)》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经营权、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

如果因为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农村公路中断或者遭到严重损坏时,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修复;尽快恢复交通。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同时本网原创文章,欢迎您转载并标明出处,谢谢!

热门产品(点击查询产品底价)

整机专区

  • 挖掘机械
  • 铲土运输
  • 起重机械
  • 混凝土
  • 压实机械
  • 路面机械
  • 桩工机械
  • 工业车辆
  • 高空作业
  • 凿岩机械
  • 掘进机械
  • 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内幕
实时掌控行业大事小情

机主邦
机主邦 帮机主 让机主不孤单

慧聪商情电子刊
直达商家商机无限

工程机械品牌关注榜



欢迎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