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楼市低迷,成交量下降,与此前火爆的楼市形成鲜明对比。楼市的持续低迷导致房地产商投资锐减,对工程机械行业也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据相关数据表明,我国建筑用工程机械在2006年和2007年分别有128.76%和145.23%的高速增长,前两年房地产业的“牛市”行情功不可没。房地产、城市基础建设及出口构成了工程机械产品三大主要销售渠道,一份专题研究报告指出房地产对工程机械的需求占到工程机械下游行业的20%。
在工程机械产品中,混凝土机械有45%的市场份额流入到房地产行业,房地产投资下降,无疑对这类产品的销售有较大抑制作用。
楼市的低迷也是受中国经济出现的下行趋势影响。目前我国经济形势的异动已经引起国务院高度关注,正在研究并准备出台一系列的措施。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对多省市提出的“救楼市”举措给予积极肯定,他说,当前部分城市采取的新措施是个利好消息。他透露,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的情况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进一步研究一些必要的、地方政府可调控范围内的政策,目的是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权威消息人士透露,住宅和城乡建设部正在拟定旨在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新措施,该措施将包含在国务院稳定宏观经济的一揽子计划中,且有望于近期出台。
一旦房地产市场回暖,工程机械市场需求必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值得业内人士期待。
各地房地产扶持政策一览
上海市上调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符合条件的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
杭州市将购房入户实施范围扩展至老城区;政府给予个人买房一定的税缴补贴;放宽房企受让及开发期限。
西安市不同面积的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相应比例享受政府财政补贴;按开工时间设置不同比例,减免普通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南京市购买普通商品房可按面积获得“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缓缴、分期缴纳基础设施配套、人防等建设费用;取消“一套一价”的商品房价格管理方式。
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二手房交易税、营业税调整;多项房地产税费减免或延迟收取;公积金贷款首付30%降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链接:长沙市(7月20日起)
1.经济适用住房全面推行货币补贴方式,停止实物分配;2.二手房交易税由1.98%调整为1.1%;3.在2009年12月31日前出售二手商品房,并购买普通商品房的,其二手商品房交易所交营业税由财政给予全额补贴;4.多项房地产税费减免或延迟收取;5.公积金贷款首付30%降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30年。
厦门(8月1日起)
购买70~80平方米商品住房可办理不超过2人的常住户口。
福州(8月4日起)
1.契税减半;2.公积金贷款延长贷款最长期限至30年。
西安(9月4日-12月31日)
1.在西安城六区(下同)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2.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3.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4.对于普通商品房项目,在2009年6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开工的,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150元/平方米基础上减免35元/平方米;5.房地产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半年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25元/平方米;6.房地产企业申请延期不超过一年开工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15元/平方米。
南京(9月19日起)
1.凡是在10月1日到2009年9月30日购买普通商品房,可按面积获得“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给予房款总额1%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2.在2009年9月30日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缓缴、分期缴纳基础设施配套、人防等建设费用,最长可延期至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3.取消了“一套一价”的商品房价格管理方式……
武汉(9月22日起)
4类企业员工纳入公积金体系。
宿迁(1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1.在16层以下高层住宅楼(指单栋12层以上的住宅项目),购买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5%的补贴,单套面积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给予房款总额3%的补贴;2.在16层(含16层,单栋)以上高层住宅楼,购买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7%的补贴,单套面积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给予房款总额4%的补贴。购买其他商品住宅,单套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由地方财政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单套面积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3.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仍为20%。凡符合贷款条件的业主,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基础上可再提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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