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市质监局查获了两起起重机制造安装单位伪造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案,涉及两家河南起重机公司制造、安装的四台重型起重机械,涉案货值近30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介绍,日前宁波市质监局依法对宁波市某文具公司的起重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有两台跨度7.7米,起吊高度2.8米的电动单梁式起重机正在“忙碌运作”。然而,质监部门却从未接到过该起重机制造、安装单位——河南省中原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的安装告知,设备安装完毕后中原公司也不曾向市质监局特检中心申请过监督检验。也就是说,在未知设备是否已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中原公司就擅自将其交付给购买方使用。不仅如此,经调查,中原公司还向该文具公司出具了伪造的检验报告,蒙蔽了公司相关人员。
之后,执法人员又在另一家机械公司生产车间内发现了两台伪造了“安全检验合格证”的在用电动单梁式起重机。原来,这两台电动单梁式起重机的制造、安装方河南省力源重型起重机有限公司,曾就两台设备向市质监局特检中心申报过检验,但检验结果是不合格,需要整改合格后才能交付购买方使用。然而,力源公司却并未依法行事,而是伪造了两份安全检验合格证。
质监部门统计资料显示,近两年来,质监部门共立案查处违规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案324起,而其中70%以上案件的责任方为河南省的起重机制造安装单位,带有一定的区域特征。对此,质监部门提醒广大起重机使用单位,购买起重机时,一定要多长一个心眼,认准有资质的单位。如果对对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合格证真伪存在疑问,可到宁波市质监局特检中心申请免费真伪鉴别,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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