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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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将解决公路权益转让混乱问题
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副司长徐文兴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问时称,将致力于解决公路权益转让混乱问题。
本次访谈主要针对落实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促进公路事业发展。
徐文兴介绍到,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最早是1994年在广东省出现的,之后各地纷纷效仿。同年,国务院就加强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问题发出明传电报。根据明传电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当时各地公路收费权转让的实际情况,交通部1996年出台了部门规章《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9号令。
徐文兴称,虽然在当时的情况和条件下,9号令对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各地对公路收费权转让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理解上的差异,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有的地方违规或越权审批项目,部分转让项目技术等级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审批转让期限过长,转让价格不合理,个别转让项目重收费轻养护等。
徐文兴指出,制定《办法》,既是落实《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要求,也是解决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和公路建设发展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办法》对于进一步规范收费公路权益转让行为,加强对转让行为的监管,维护转让方、受让方以及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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