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洪某被五华区法院拘留15日。洪某因为租了一台挖掘机拒不支付租金,与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又玩失踪,追问事情缘由时,洪某竟然回答:“别人还欠着我的钱,我没钱还。”
洪某是一名承包工程的个体老板,2005年5月,他和陶某向黄某租了一台挖掘机,约定每月向黄某支付34000元租金,之后洪某先后于2005年6月、7月、8月向黄某出具了机械使用单,确认了挖掘机的使用时间和费用共计7.7万元。2006年11月,黄某向洪某及陶某催要租金,洪某认为自己只是一个介绍人,不应支付该款,且挖掘机的使用时间实际只有一个月,不应支付那么多。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2007年7月,五华区法院判定洪某和陶某向黄某支付7.7万元的租金,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和保全费3640元。
判决下来,洪某和陶某仍然拒绝支付租金。昨日上午,洪某出现在五华法院,法官询问其是否能缴纳执行款,“别人还欠着我的钱,我没钱还。”洪某的回答令法官感到不可思议。五华区法院的执行法官李嘉荣介绍,据他们调查,洪某为一个体老板,具有执行能力,他这样故意逃避执行的态度非常恶劣,为此法院决定对他采取拘留15日的措施。同时此案另一名被执行人陶某还在逃避中,法院正在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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