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1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获悉,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三部委拟定的《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已上报国务院,正待批准。
据悉,该方案的总体要求是,逐步有序、尊重地方意愿;总体思路是“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确定目标、有序推进,锁定债务、逐年偿还,安置人员、确保稳定”。目前有部分省区市作为试点省份正在开展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有关工作。
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是这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会议要求,针对实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针对收费公路政策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积极探索建立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统筹发展的新机制,逐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体的收费公路网络和以普通公路为主体的免费公路网络。
“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最早是广东省在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后来推广到全国。在财力紧张情况下,这一思路调动了各地多途径筹集资金建设道路桥梁,从一定意义上说,这一政策促进了交通事业发展。
在中央决定逐步有序取消政府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研究解决好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会议同时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的财政投入,合理安排财政替代养路费等收入和用于补助地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资金。
此次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另一个关注焦点是如何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这也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保证。
据悉,国务院明确,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据悉,多数省份已经制订了较为详细的收撤站方案和人员安置实施方案,明确了交通规费征稽机构以及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涉及的收费站管理机构要划转、撤并、精简,涉及的相关人员要有明确的安置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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