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1日,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正在“与一独立第三方商谈有关可能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的事项”。双方正就可能合作的范围及形式进行探讨,中国重汽可能因此增加重要战略投资者。如果这次合作得以实现,将是中国重汽历史上第四次较重要的对外合作。
我国现已成为全球最大重卡市场,自主品牌产品占据统治地位,国际重卡巨头对中国重卡市场虎视眈眈,但苦于找不到合适的突破口。在这种情况下,国内外企业接触的消息格外引人注目。
三次对外合作都是赢家
中国重汽第一次对外合作是引进斯太尔技术,虽然合同期内该项目执行情况因各种因素影响并不十分顺利,但这次合作至少将我国重卡制造技术与国外的差距缩短了20年。在斯太尔技术基础上,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重型车技术平台。
与美国罗克韦尔公司合资成立济南美驰车桥有限公司,是中国重汽第二次对外合作。由于合作不成功,罗克韦尔公司最终以象征性的1美元价格,将其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中国重汽。表面上看这次合作失败了,实际上中国重汽从短暂的合作中消化、吸收了单级减速驱动桥的技术,培养了一批技术人员。济南美驰车桥有限公司关闭后,中国重汽成功开发了适合中国用户使用的单级减速驱动桥(含双联桥),并成为豪泺重卡的关键总成。
第三次合作是与沃尔沃合资成立济南华沃公司,合资企业正常运作的时间还没有合资谈判的时间长。合资企业的命运并没有影响中国重汽的发展,相反,中国重汽获得了沃尔沃公司赠送的一套驾驶室图纸和模具,大大缩短了豪泺系列重卡研发的周期,降低了研发成本。在受赠驾驶室图纸基础上开发的豪泺驾驶室,成为豪泺系列重卡的标志性总成。
双方欲从合作中得到什么
中国重汽发布公告虽然没有披露有意合作的外方是哪一家,但公告显示,合作方式有可能包含卡车技术许可证生产的内容。因此,可以肯定,对方是有实力的国际重卡制造商。
既然有意合作的对方是一家有实力的国际重卡制造商,那么外方谋求合作的目的,估计是想通过新的合作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由于中国重卡的生产成本只有国外同类产品的1/3,中国重汽的整车制造技术已接近国际水平,不排除对方有谋求OEM合作的可能。
对于中国重汽,需要的是国际先进产品技术。虽然当前中国重汽拥有的技术足以满足国内市场需求,产品自主开发能力基本形成,但是在开发手段和个别总成的开发能力上还比较薄弱。如果通过合作获得与国际水平同步的产品技术并实现同步升级,在国内就能保持产品技术的领先地位。
资金也是中国重汽迫切需要的。据悉,中国重汽已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2.5万辆产能,下一步规划是年产25万辆,其中1/3产品出口。现有生产平台升级改造、新产能建设和海外市场售后服务体系的构建都需要资金。由于国内重卡市场产品销售价格低,企业利润微薄,靠自身资金积累显然满足不了发展需要。
合作方式有可能是参股
据了解,中国重汽与外方商谈的合作方式可能有两种。一种是以许可证方式生产外方产品,另一种是对方参股本集团。具体参股形式可能包括本公司向对方发行新股,或对方获得转让本公司现已发行的股份。
单纯的技术许可也许是中国重汽乐意接受的,当然这种技术转让不是一次性的,而应是在合同期间内的滚动转让。但这不符合外方的战略意图,只要没有资金层面的合作,双方就是竞争关系。向竞争对手出卖技术,价钱再好也终将是赔本买卖,这种合作方式很难成为事实。
参股成为双方合作的理想选择,问题是采取什么样的参股方式。如果采取受让已发行的股份,则无论出让者是谁(也许是大股东中国重汽集团),对方的出资进入不了上市公司。如果出让方是大股东,只要大股东不失去对上市公司的绝对控股权(目前持股比例约为64%),则对对方更不利,毕竟其大股东除上市公司外还有其他与汽车相关的企业。
因此,向对方定向增发新股成为最有可能的合作方式,就像巴菲特投资比亚迪汽车那样。区别在于对方除出资外,有可能以许可证方式转让技术。定向增发新股的难点,是增发价格不好确定,因为增发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现有境外投资者的权益。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