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皖天律函字第021号
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驰名商标“合力”及其汉语拼音“HELI”的注册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驰字[2005]第94号),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叉车等第12类商品领域。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仅许可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独家生产和销售“合力”、“HELI”叉车,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中国境内设立有22家省级销售经销商。为此,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孟超律师郑重声明:除上述许可使用外,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生产和销售叉车等第12类商品领域中使用“合力”、“HELI”商标均为侵权和假冒行为,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民事责任的权利。另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孟超律师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鉴别,谨防购买假冒“合力”叉车。
特此声明。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孟超 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29501110548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五日
附: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22家省级销售经销商名称、电话、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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