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44条“铁规”严管招投标活动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9-04-02 09: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蔡玉高、王晶晶

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44条具体规定将对事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中介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行为进行全面监管。

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试行)》,44条具体规定将对事关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中介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行为进行全面监管。

据了解,近年来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始出现串通投标、出借资质、多头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2006年以来南京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中,工程建设领域案件接近一半。

“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行为,事关项目质量、投资效益,以及政府资金的廉洁和安全使用,必须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加以重点监管。”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龙翔介绍,为此,南京市专门组织专家、学者梳理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12个风险控制点,并组织建设、财政、审计等多部门进行认真研讨,起草了《规定》。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刚刚下发的规定从制度设计、机制创新和具体实施三方面入手,出台了许多新举措。

如在机制创新方面,南京市将建立“中介机构预选库”,对入库中介机构实行量化考核,定期对不合格的中介机构予以调整。这一举措有助于打破工程参建各方与中介机构的利益链,运用经济措施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另外,针对“串标围标”这一监管重点,实行以非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由工程建设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网上发售等规定。

龙翔介绍,《规定》还对招投标活动的整个过程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不仅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加强了监控,而且对管理过程进行了延伸,从控制招标人的自由裁量、加强对评标专家管理及强化后监督管理等三方面做到监管的长期性。

配合《规定》的实施,南京市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严重不良行为实行惩戒的办法》,对违规发包或承接业务、泄露标底等9类情形,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6个月至36个月不得参与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处罚。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同时本网原创文章,欢迎您转载并标明出处,谢谢!

热门产品(点击查询产品底价)

整机专区

  • 挖掘机械
  • 铲土运输
  • 起重机械
  • 混凝土
  • 压实机械
  • 路面机械
  • 桩工机械
  • 工业车辆
  • 高空作业
  • 凿岩机械
  • 掘进机械
  • 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内幕
实时掌控行业大事小情

机主邦
机主邦 帮机主 让机主不孤单

慧聪商情电子刊
直达商家商机无限

工程机械品牌关注榜



欢迎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