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水利厅消息,自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投资下达以后,该省水利系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冬季不利于施工等诸多困难,努力奋战,顽强拼搏,截止3月底,全省累计完成投资66811万元,其中完成中央投资38871万元,已经按计划全部完成,完成地方投资27940万元,占计划的94%。
据最新统计,在安排的各类工程中,农村人饮安全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治理及海堤建设四类工程中央投资全部完成,地方配套投资完成率平均96%。从各市完成情况来看,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沧州、廊坊七市按计划全部完成,唐山市、衡水市、石家庄市地方投资完成率分别为87%、85%、75%。
在3个多月的工程建设中,全省水利系统上下一心,攻坚克难,为了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市均按照基建程序实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落实了政府质量监督责任。各项目单位按照水利部规定落实了项目法人机构,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了内设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河北省新增投资完成后,已解决50.06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建成集中供水工程210处,增加日供水能力56051吨;完成4座水库除险加固;增强行洪河道的防洪能力;改善和提高海堤抗御风暴潮能力;改善和恢复灌溉面积204.53万亩,新增灌溉面积7.11万亩,年节水量8186万方;保护盐田40多万亩,水产养殖面积15万亩。
通过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带动了建材、燃料、机械设备、电力、运输、服务等许多相关行业的发展,水利队伍不仅得到锻炼和提高,还增强了行业经济实力,保证了职工就业及职工收入,同时由于使用大量季节工、农村工,解决了农村部分劳力过剩问题,刺激了当地消费市场,实现了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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