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救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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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慧聪工程机械网19日报道:5月17日下午5时左右,湖南省株洲市市区红旗路一高架桥发生坍塌事故。经26个小时的紧急抢救,目前现场清理工作及抢救工作基本结束,截止18日18时,此次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
事故的具体原因仍然在调查之中。但是事故的严重性和惨烈性已使其震惊全国,所有媒体、网络、传媒人士、网络写手、时评人士可谓是同仇敌忾,万炮齐轰。这种关系国计民生的利民工程成了彻头彻尾的害民工程,让株洲市民痛心,让全国人民伤心,让所有的公众不寒而栗。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高架桥建设图快、图简单,浪费了国家很多资源和能源。10年之后将是全国大拆除年代的降临,这是这些工程“追求进度而不追求质量”种下的恶果。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中国爆破专家:虽然要求必须在试爆中保证建筑物总体的稳定,但实际上很难100%达到。因此,通常要求公安、交通等部门必须对现场进行隔离,以确保安全。试爆可能是事故的“导火索”。
西部简评如下:
尽管株洲市的有关部门至今不把无论是死者还是责任人的身份公布于众。在重大责任事故面前躲躲闪闪,但我们相信,纸里是包不住火的,事实总归是事实,不久的将来,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的。
高架桥是城市的重要公共设施,它的质量是造福千秋万代的重要工程,岂能当做儿戏?从这件重大事故中我们应吸取哪些教训呢?
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救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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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者的责任心是最为重要的,南岭民爆的董事长秘书孟建新表示,“该我们承担的我们会承担,但不是我们的问题我们也不能承认”。他说,他们拿到的竣工图上标明的施工单位是“湘筑道路公司”,这个公司在网上查询不到任何信息。这样在网上找不到的皮包公司我们的市政工程也敢用,这明显是负责这项工程的负责人的失职,起码没有认真审查这个施工单位的注册、规模、等,网上没有,就不是正规公司,更谈不上知名公司,市政建设关乎生命安全的大工程怎能交给这样的公司?执政者不是失职便是另有猫腻。市政建设用工单位的审查必须对执政者做出明确的责权规定,一旦出现问题,必须负全部责任。负责人的责权不明确这是教训之一。
工程一旦承包出去,并不是万事大吉,撒手不管,首先要审查施工单位的预算,图纸、用料、工期等等,更要亲临现场,监管施工质量。而这座桥据拆桥者反映:开始大家估算这个120跨的大桥能拆出2500吨废钢筋,平均每跨要出20吨以上。但在拆除3个孔桥后,李文发现只拆出了23吨废钢筋,可见偷工减料达60%以上。可见审查监管根本不够这是教训之二。
“红旗立交桥就是超级豆腐渣!”株洲网民“文轩剑海”在当地是个名人,曾多次和株洲市领导公开对话。“这个桥最早就是我建议拆除的,后来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跟进,才促成了这个事情”,“没想到好事让这些人办坏了,主要是这个桥的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要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更要重视他们的意见,在采纳这些意见后,如果认真谋划,制定详细方案和措施,或许就可避免事故的发生,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计划不周措施不力这是教训之三。
市政工程不是一般的工程,他是关乎城市美化、关乎市民的安全的大事,岂能小视?所以对于他的施工单位必须做出严格的规定,制定出高规则的标准,严格的审查程序,施工单位必须是正规的注册单位,正规的专业技术施工单位,决不可竞标只看钱,不看别的。招标单位的标准、审查做出严格明文规定这是教训之四。
长城在线-燕赵都市报:显然,坍塌的不仅是高架桥更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的“公共”二字,代表着事关公众切身权益,而“公共”加上“安全”就将无数人的生死安危系于公共服务管理者的转念之间……综观近年来的塌桥、沉船等公共事故,最令人痛心疾首的不是逝去的生命和损失的财产,而是公共安全底线的持续失守。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公共安全总是在同一块石头上反复跌倒,人命关天的血色教训并未换回应有的法律问责、制度完善,于是陷入了公共责任麻木的无底黑洞中。
上海商报社评:技术上的原因和责任,还是等待专家去鉴定吧。我们要说的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只要负责拆除工程的建设局和负责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安局在试爆到正式爆破拆除期间一直封锁红旗路高架桥周围全部交通即可。如果担心五天封锁交通要道时间太长,那么可以要求施工爆破作业单位尽量缩短工程时间。当前中国正处于工程建设的高潮期,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垮塌事故的教训值得汲取。
大洋网-广州日报:城市高架桥,当以严格的检测、维护确保其安全。桥虽塌了,但公共安全意识却不能坍塌,这当是株洲塌桥事故的警示所在。
荆楚网徐迅雷撰文如下:高架桥坍塌后能否真正痛定止痛
红旗路高架桥,是湖南省第一座城市高架桥,蛮骄傲的。1995年投入使用,可是才用了14年就要拆除,还拆出这么一个举国震惊的大事故来。拆拆建建,我们见多了,真不知道该去怨谁。反正拆也好,建也好,都能增加GDP,地方领导是喜欢的。
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作出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彻查事故原因,公开信息,绝不掩饰。公开信息不掩饰,这非常重要。信息公开意味着公正的第一步,在网络时代,遮遮掩掩、屏蔽信息的做法,无疑是最愚蠢的做法。全力组织救援,这个并不难。彻查事故原因,这肯定就有难度了。因为事故原因有直接的与间接的,直接原因已经初露端倪,有关报道说:试爆后,由于震动过大,有部分桥墩、桥体出现裂缝,但有关部门未及时进行限行、封锁,等等。间接原因呢?前前后后作出各种决策的领导们,是什么责任呢?
最后,可预见的事故处理方法是:尽量把处理的时间往后拖长,这样就可以大事化小;施工单位弄一两个人“负直接责任”;相关领导搞一两人记过或警告处分。如果很不幸,有官员“引咎辞职”,那么过个一年半载,东山再起,换个位置照样做官,因为“官员也是人才,不能浪费”。谁都明白,只要政治体制不改,被处理官员的“东山再起”的规律就不会变,个中道理很简单:官员是由“上官”决定的,不是由“下民”决定的。
同样,灾难和事故也会不客气地“东山再起”,受害的百姓在人祸难中要吃二遍苦、受三茬罪。这些年来,仅高架桥坍塌的事故,就已发生过许多次了。在一次次事故与灾难带来痛苦之后,人们希望有新的制度诞生,有真正有效的防范体系诞生。但很遗憾,还是老一套,那些官儿们当然最喜欢老一套了。
想起西点军校的一个教例:早在1897年的时候,美国将军潘兴视察一个炮兵营,炮兵营给他表演实弹射击。营长非常熟悉射击速率,为了避免因为打不准而影响自己的晋升,他想了一个妙招:在目标区预埋炸药。当这边炮阵地开始开炮后,他按照射击速率,把预埋的炸药引爆,这样就让人感觉到打得神准。潘兴坐在主席台上,哪里看得出在他面前表演的把戏,非常高兴地表扬了这个军官。然而,后来有个人因为和营长有矛盾,把这事给捅了出去。潘兴听后勃然大怒,立即把这个营长撤职,说:“他最好的角色是到百老汇当一名演员,因为那里才是演戏的地方,战争不是演戏,战争来不得任何虚假!”
“放空炮”、把演习真正变成演戏的人,当然就应该是这样的下场。如今,我们对责任官员的处理,还真是最擅长“放空炮”。痛定之后,为什么不能真正思痛并且止痛?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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