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1月开始逐步实施4万亿拉动内需政策以来,全国的基建、道路投资等工程红红火火地展开。国家发改委6月1日在其官方网站《答记者问》一文中指出,目前招标过程中问题较多的不是“排外”,而恰恰是对国货的非法限制。近日,发改委与工信部、监察部等其他八部委联合发文,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6月15日《中国经济周刊》)
4万亿投资,大多属于中央和地方公共财政资金项目,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这类投资属于政府采购范畴。既然是政府采购,国货优先就是一个无可置喙的通行惯例,无关贸易保护主义──更别说金融危机之下,成熟的市场体系国家纷纷或明或暗提倡“购买国货运动”。如果我们在政府采购问题上不能信赖并适度保护国货,民族产业就会出问题,对消费者来说,最终我们也很难买到价廉物美的洋货。
不久前,一则“宝马入围政府采购名单”的新闻撩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这不单单是规范公车消费的问题,此事发生于《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之后,更触动了公众正常的国货情结。为什么要国货优先?这个问题无须赘言,《政府采购法》给出了很好的答案。其实,为了强化政府采购中的国货意识,2008年2月财政部还制定实施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并特别强调,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将实行审核管理。
既然大家如此重视,法律也有了,办法也出了,为什么就管不住政府采购中吊诡的“洋风”呢?笔者以为,所谓惩戒监管等都是事后的事情,关键在于,采购之前,我们弄懂了“国货”这个概念了吗?迄今为止,我们还找不到法律条文对“国货”的认定标准。在市场全球化、社会分工国际化的现实语境下,纯粹意义上的国货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如果标准不能厘清,国货优先必将成为一纸空文,或者其初衷就难以确切地落实。譬如,国货究竟是指本土品牌商品,还是指在国内生产的品牌商品?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合资形态下,产品中本国资本占多大比重、本国劳动成本占多大比重才算国货?就拿电脑来说,品牌可能是民族的,企业却是跨国的,芯片软件也是洋货,类似商品还很多,学界坊间时有争议。因此,既然要国货优先,先得讲清楚那些算国货,也好让政府部门在采购的时候有个抓手。
国货标准不比节能环保标准,可以有技术性数字来衡量。客观地说,厘清不容易,但是正因为难度大、很重要,才不能在这个问题上一直失语。在如何界定国货这个问题上,民间早有很多建议,比如附加值超过50%标准、原产地标准、自主品牌标准、中国人控制权标准等。这些提法各有各的合理性,却也在实践中遭遇到各自的困境。
我们不妨看看国外的做法。比如美国,其国货采购制度以《购买美国产品法》和《贸易协定法》为支撑,沿用双轨制标准,两套标准的共性在于国货的界定要素是制造加工地点,而非供应商国籍,这显然是由国货采购政策初衷──保护国内就业所决定的。其他类似的标准拟定原则值得借鉴。
国货标准是国货采购的基石。《政府采购法》实施了这么多年,是到了该给出《实施细则》的时候了,起码在标准等操作性问题上不能一直语焉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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