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加强 不得歧视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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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09]1361号),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
答:2009年是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关键一年。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对于管好用好政府投资,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会议明确指出,要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的监管。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对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提出了具体任务和要求。
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八部门共同发布了《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要求,以切实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问:《通知》结合当前形势,对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监管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通知》明确了当前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把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定,坚持依法办事;着力规范和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强化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通知》结合当前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提出了三项主要任务:一是坚持规则统一,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投资安全高效;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增强透明度。
问:《通知》在完善制度建设、推进招投标规则统一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通知》主要提出了四项措施:
一是推动颁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统一招标投标规则,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完善工作,抓紧颁布实施。
二是开展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要求,重点清理是否存在非法设定涉及招标投标的行政许可、资质验证、注册登记等与《招标投标法》相抵触的规定;是否存在通过设定歧视性条款限制国产设备使用,以及排斥或者限制外地企业投标等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规定;是否存在其他与《招标投标法》不一致,影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的规定。及时提出修订或废止的意见,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是推动形成统一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体系。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施工特点和管理需要,尽快修订、编制并发布行业范本。符合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各部门确定的其他项目应按要求使用标准招标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适用于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简明标准招标文件。
四是落实国务院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有关加强投资项目设备采购管理的要求,研究制定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设备采购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自主创新设备采购方案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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