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6月29日消息,上海市闵行区政府新闻办表示,“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倒覆事故的开发商、建筑商、施工方、监理方等方面负责人已被采取“适当控制措施”。同时,工作组已接待在该小区的购房者255户,承诺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27日6时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整体倒塌事故。
上海商品房“莲花河畔景苑”13层楼盘倒塌事件发生后,开发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为聚焦对象。记者通过连日调查发现,梅都公司由梅陇镇下属三产企业改制而来,而改制后的这家私营企业,多位股东在闵行区梅陇镇政府部门任职。对此,上海市闵行区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有关方面已展开调查。
梅都公司与梅陇镇
据调查,梅都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为阙敬德,此人生于1958年,现任梅陇镇镇长助理,兼任梅陇镇资产公司总经理,同时也是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占大股份的上海迅豪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董事长。而在现职之前,他还担任过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所长。
倒楼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怀疑梅都公司的真正老板是阙敬德。不过,在工商资料中,没有证据表明阙是所谓的“幕后老板”。阙的确担任过梅都公司的董事长,但在该公司2001年改制后,他只占有梅都公司15%的股份,目前股本为270万元。
而梅都公司现任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张志琴占股64.375%,共计1158.75万元。张志琴,男,生于1959年,曾担任过迅豪置业公司副董事长,有消息说他是梅陇镇派出所原所长张志华的哥哥,但未得到有关部门证实。
据调查,梅陇镇征地所现任所长张锦樑也是梅都公司的股东。此外,“莲花河畔景苑”建筑商、上海众欣建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耀杰也是梅都公司的股东。而据网友曝料,还有多名梅陇镇的公职人员是梅都公司的小股东。
阙敬德和张志琴
工商资料显示,梅都公司成立于1995年12月12日,当时是集体企业,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成立于1988年3月)和上海莘闵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镇征地所占80%股份,由阙敬德出任法人代表、董事长,张志琴当时是董事。1997年5月,莘闵公司退出梅都地产公司,其股东身份变更为迅豪公司,阙敬德仍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
迅豪公司则成立于1996年3月27日,由梅陇镇征地服务所和梅陇实业总公司出资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两实体分别出资960万和240万,法人代表、董事长均为阙敬德,而张志琴在初期担任副董事长,后任董事,直至2006年5月才被免去迅豪公司董事职务。而迅豪公司股东至今仍未变化。
2001年3月,梅都公司完成了企业改制,变为私营企业,由张志琴、阙敬德等24人出资近1600万元全额置换梅都公司股份。不过注册资本改为800万元,张志琴认缴出资515万元占64.375%,阙敬德认缴出资120万占15%,张耀杰和张锦樑分别认缴出资10万占1.25%。还有一位阙建平认缴出资5万元占0.625%。有消息称,阙建平即阙敬德之子。
改制之后,张志琴担任梅都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阙敬德担任董事。不过,虽然张志琴是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在工商资料中列股东或发起人名单时,每次均把阙敬德排在第一位,张志琴第二位。
而让人生疑的是,改制后的梅都公司和迅豪公司注册地址一样。记者在迅豪公司采访到了一个叫沈国才的人,他坦言自己也是梅都公司股东之一,并且曾经在梅陇镇征地服务所任职,后分流至迅豪置业,而梅都房地产正是由迅豪置业分离出来的。
在当地大建楼盘
资料显示,在“莲花河畔景苑”之前,梅都公司在梅陇镇已至少开发了绿梅别墅、绿梅公寓、罗锦苑、罗锦新苑等4个楼盘。而本报昨日曾报道,2003年10月10日,梅都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获得了梅陇镇26号地块,也就是“莲花河畔景苑”的地块,楼板价格不到604元/平方米,而同期另一块闵行地块的楼板价格为1929元/平方米。
2009年2月和3月,梅都公司分别将盈余公积270万元和未分配利润73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由此,梅都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为1800万元,各股东股份不变。该公司2009年3月31日所填的一份《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显示,当月阙敬德和张志琴分别获得税前红利136万多元和587万多元。
新闻链接》》
事因初步认定施工不当
对于倒塌事故的发生原因,调查专家组目前已给出一份初步意见报告:导致楼盘倒覆的主要因素是施工不当,倒覆楼盘的一侧有近10米高的土方堆起,对楼盘地基形成压迫力,加上大楼的另一侧在开挖基坑(地下车库),由于基坑围护措施不到位,在双重作用力下导致大楼倒塌。
未解疑团》》
资质是否有效遮遮掩掩
据报道,梅都公司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是到2004年12月31日。但闵行区政府新闻办28日称,该公司资质证书尚在有效期内。记者29日中午登录上海房地产政府网站——“网上房地产”发现,该网站“资质诚信查询”一栏已无法打开。梅都公司资质是否有效,目前还是一个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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