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交通部门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截至6月底,已完成投资17.04亿元,占目标责任投资35.5亿元的48%;计划项目已开工619个,其中完工94个,开工率达到61.9%,完成了自治区政府要求上半年开工项目达到60%的目标。
在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中,各地逐渐走出了与地方经济发展现状相符合的农村公路发展长效机制。桂林市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为农村公路责任主体,实行“领导干部联乡(镇)、县直部门包村、机关干部驻屯”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将联系乡镇、村屯公路建设情况列入单位岗责考评,对于交通项目经费,即到即付,绝不拖延,需要县财政配套的经费,想方设法及时到位。柳州市按照“统一贷款、分级使用、分级偿还”原则、采取政府兜底方式贷款4.3亿元,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钦州市实行“县道县建、乡道镇建、村道村建三级负责制”改变了交通部门一家“包打天下”的做法,同时实行“县村”共管模式,巩固了农村公路建设成果;百色市田东县通村水泥路立足早计划、早安排,严格按照基建程序推进,前期工作进展好,同时重视工程质量。
据悉,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已基本实现所有少数民族乡和98.49%的乡镇通油路,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89.81%的行政村通公路,已接近东部90.1%的平均水平,高出西部平均水平近9个百分点。44.4%的建制村实现通沥青(水泥)路,离实现“十一五”末5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目标仅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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