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春房在全国铁路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09-08-19 11:23   来源: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网站

——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8月1日在全路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借这个机会,今天我重点讲一讲依法建设的问题。

——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8月1日在全路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借这个机会,今天我重点讲一讲依法建设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铁道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铁路建设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实施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以来,铁路建设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铁道部和其他有关部委相继发布了一批涉及铁路建设的规章;针对铁路建设中出现的国际咨询、系统集成等新情况,铁道部还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解决了前进中的新矛盾新问题,较好地适应了大规模铁路建设的形势需要。目前,我们已经拥有了一整套比较完备的铁路建设法律法规体系。按照依法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各单位编制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和现场作业程序文件,坚持用标准和程序来规范处理建设过程中的问题,较好地落实了“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推动大规模铁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近些年铁路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违法违规问题,个别问题还比较严重,给大规模铁路建设造成不良影响,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怎样做到依法建设?我在去年底铁道部举办的建设管理高级培训班上专门讲了一些观点,今天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坚持依法建设,前提是认真学习,做到知法明规

根据法定效力高低,铁路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的架构可分为四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1.法律。除宪法、民法等全体公民和社会组织都必须遵守的通用法律外,与铁路建设直接相关的法律主要有《铁路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文物保护法》,等等,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由国家主席签发,处在法律体系的最高层,其他规章制度必须以法律为基础。

2.行政法规。主要指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并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条例、细则。涉及铁路建设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等等。目前,铁道部起草完成了《铁路建设条例》初稿,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颁布实施后将填补铁路建设行政法规的空白。

3.规章。指国家部委或省级地方政府依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在本地、本部门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并以“令”的形式发布的规定、办法。规章具有法律效力。涉及铁路建设的规章既有铁道部或其他部委单独发布的,也有联合发布的,例如:发改委、铁道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设部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铁道部下发的《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等。

4.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需要,通过规定程序制定的具有规范化体式的行政管理公文。铁道部的规范性文件以铁道部文件形式发布。规范性文件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性、技术性制度、办法和措施,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但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不具有法律效力。涉及铁路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数量很多,既包括铁路建设管理办法,也包括铁路工程技术标准和造价标准。

根据所适用的专业范围,铁路建设规范性文件涵盖了市场管理、主体管理、前期工作管理、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质量安全管理、投资资金管理、环境保护、技术创新、物资设备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10个方面。

对上述涉及铁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所有铁路参建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和管理、技术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真正弄明白在铁路建设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内应坚持哪些法律和条款,真正做到学法懂法。

二、坚持依法建设,关键是严格执行,做到遵章守法

坚持依法建设,关键在于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做到或明令禁止的刚性条款是“红线”,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决不能“撞红线”。逾越红线不仅会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甚至会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也会受到法纪的惩处。我在多次讲话中提到过的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事故,其根源就在于在建设过程中严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不执行国家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办法,属违法建设。

铁路建设过程中,有的单位也发生过一些“撞红线”的问题,虽然没有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但教训极为深刻,各单位必须引以为戒。

比如,招投标违法行为时有发生。2008年,铁道部查处了中铁科学技术开发公司和衡水通途工程制品有限公司在京沪高速铁路桥梁支座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报价的问题。在今年的物资招投标活动中,又查实了两起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是湖南耐渗塑胶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在JW2009-003-G10包投标中,自行增加《自粘式ECB防水板检验报告》的一项检验内容;二是衡水方圆桥隧物资有限公司在JW2009-005、JW2009-008止水带包件投标文件中,虚增注册资金,虚报生产设备,夸大生产能力。铁道部已经依法对这两个企业进行了处罚和通报。招投标违法行为,严重扰乱铁路建设市场,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危害极大,一经查实,铁道部将依法严肃处罚。各单位一定要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好招投标活动,维护铁路建设市场正常秩序。

再如,包西铁路通道陕西境内榆树湾煤矿段,违反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有关规定,未办理完成压矿手续就组织施工,导致榆树湾煤矿在限采区内开采,引起地表变形,危及该段工程施工安全,影响包西通道全线有序推进,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从现在情况看,要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可能要对这一段进行加固处理,将会增加不小的投资。

还有,2008年京津城际未按环评报告同步建设声屏障问题,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规定,导致周边居民集体上访,不仅给验收和开通工作造成很大困难,而且差点在北京奥运会前夕酿成社会稳定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此外,在变更设计、资金管理、验工计价等方面,有的单位还存在违法违规的问题。这些“撞红线”的教训,各单位都必须认真吸取,举一反三,坚持眼睛向内,认真查一查。

当然,我们强调依法建设,也不反对各单位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明令禁止条款的前提下,用好用足“弹性”空间,既始终做到依法合规,又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这里,我举个简单例子:工程招投标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部里要求各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分别采用,效果较好。类似的例子不少,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钻研,结合工作实际有效运用法律法规,把握原则,守住底线,依法组织铁路建设。

三、坚持依法建设,必须着力处理好几个重点问题

铁路建设程序多、环节多,坚持依法建设,必须在全面系统的基础上,突出抓好目前影响建设的重点问题和矛盾。

1.用地问题。要抓住三个环节:一是用地预审。此项工作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完成,建设单位、部有关部门要主动协调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办好用地预审手续。没有办好用地预审,就不能批准可研。二是先行用地。按照有关规定,任务重、施工期短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预审通过后,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如铁路桥梁、隧道等,在查清所需使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兑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妥善处理好有关问题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先行用地。先行用地由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向省级国土部门申请,报国土资源部批准。从铁路工程特点及发展趋势看,先行用地是必办的。不办理先行用地,工程项目的重点工程就不能开工建设。三是正式用地上报。这项工作要在先行用地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期间,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去做,要和地方政府加强协调、加快落实。其中用地“红线图”是前提、是关键,设计单位必须在先行工程开工后3个月内交付站前、站后工程的全部“红线图”,在落实补偿费用和占补平衡后,由地方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上报。

2.拆迁问题。一是拆迁单价(包括征地单价)要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统一发布的标准。对于专门针对铁路提高拆迁、征地单价标准的,要进行交涉,有关单位必要时要将情况报部。二是拆迁范围。非环境敏感点的拆迁,要严格按“红线图”实施,不得扩大范围;涉及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环境敏感点的拆迁,仍按先安排工程措施、其次安排功能置换、最后考虑拆迁的原则办理,但城市内原则上以一次性拆迁为宜,乡村和边缘地区原则上以采取工程措施为宜。

3.压矿问题。主要是落实《矿产资源法》、《土地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规定。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展前,建设单位要向沿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清楚建设项目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况,并据此对选线方案进行审查,尽快稳定线路走向。二是在可研阶段,对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压覆申请,并积极协调评估报告报国土部批准;对项目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向矿产所在地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积极协调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三是及时办理开工前压矿有关手续,特别是矿主同意开工的书面材料,在开工前必须完备,不留后患。四是开工后3至6个月内,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压矿补偿工作一次完成,保证不影响施工。

4.环保水保问题。在6月份月度电视电话会上,我专门讲了环境保护问题,这里,再强调两点:一是加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各类施工引起的弃土、弃渣,应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处理,满足水土保持要求,防止造成水土流失或河流堵塞。尤其是要处理好隧道的弃渣和水流失问题。建设单位应组织与地方有关部门协商确定隧道施工弃渣场地、安置方案并签订协议,确保弃渣不出现坍塌现象。一些隧道涌水,给隧道上方和周围居民生产生活和植被造成巨大影响,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所以在设计、施工时,对有影响的地段要采取堵水的办法,尽量减少水排放;对堵水效果不好的,要依靠地方政府,妥善处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施工中水流失造成的社会问题很多,老百姓反映大,阻工问题多,要引起参建各方高度重视,要依靠地方政府妥善解决。二是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这方面,我们的建设标准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关键是设计、施工要认真落实好建设标准。

另外,各单位还要认真抓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防洪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估、通航论证、招投标、投资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提升铁路依法建设的水平。

四、坚持依法建设,必须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

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是以法律法规为基础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就是推进依法建设的过程。因此,我们大力推行标准化管理,其本质就是依法建设。上个月召开的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暨质量现场会,明确了标准化管理的目标、体系、标准、手段、核心等重大问题,当务之急,是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这项工作,刚才安副总已经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单位要落实好。

总之,各单位要落实“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的要求,突出工程质量,坚持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和细节管理,大力推进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不断提高铁路建设法制化水平。

当前,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误区,就是依法建设会影响建设进度,要加快建设,有时候不得不干点违法违纪的事。我认为,依法建设与加快建设并不矛盾,两者互为统一,依法建设是加快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加快建设是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好”就包涵了依法建设的要求。如果你依法建设,每一道程序、每一个环节都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落实了,建设过程中就不会遇到大的阻碍;相反,你若是在建设过程中不依法合规办事,有关部门就会责令你停工整顿,直接后果就是影响建设进程,如果因为不依法建设引起质量、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或其他重大问题,还会给大规模铁路建设带来更大影响。各单位、各级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依法建设与加快建设的关系,通过依法建设,保证大规模铁路建设又好又快推进。

谢谢大家。

免责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同时本网原创文章,欢迎您转载并标明出处,谢谢!

热门产品(点击查询产品底价)

整机专区

  • 挖掘机械
  • 铲土运输
  • 起重机械
  • 混凝土
  • 压实机械
  • 路面机械
  • 桩工机械
  • 工业车辆
  • 高空作业
  • 凿岩机械
  • 掘进机械
  • 农业机械

工程机械内幕
实时掌控行业大事小情

机主邦
机主邦 帮机主 让机主不孤单

慧聪商情电子刊
直达商家商机无限

工程机械品牌关注榜



欢迎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