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至2009年初,在四川省雅安市永定桥水库首部枢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从业主代表到中介机构、评标专家和竞标企业的代表,几乎所有的参与者都在表演一场“串通招投标”的把戏,让严肃的公平竞争制度变成了荒唐可笑的闹剧,差一点给国家造成约7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当地有关部门虽然及时侦破了这起水利工程串标案,但该案反映的建设腐败现象令人瞠目,让人警醒。
泄露招标秘密,出卖国家利益
永定桥水库是雅安市汉源县瀑布沟电站移民重点工程,作为国家4万亿元拉动内需投资中的首批项目,总投资超过8亿元,其中首部枢纽工程的概算近3亿元人民币。
作为招标工程业主代表,汉源县副县长、永定桥水库管理局局长兰绍伟本该严守招投标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但他却将这次招投标看做了千载难逢的致富良机,先后从招标代理中介和投标企业收受贿赂58万多元。
打着“谁中吃谁”的如意算盘,兰绍伟与所有想来投标的企业展开了“车轮式”的密谈。为了获得兰绍伟的“关照”,参与投标的企业纷纷许诺“事成重谢”,价码从中标总价的1%涨到3%,兰绍伟的暴富梦也一度膨胀到800万元。
对于许诺给自己好处的企业,兰绍伟将工程招标报名情况、投标企业业绩要求、中标方式等秘密信息一一泄露,甚至安排下属将主体工程项目初设方案的详细资料交给企业。
按照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一旦上报主管部门备案,没有经过批准不得擅自修改。但兰绍伟对与自己有利益勾结的企业“有求必应”,私自篡改已上报备案的招标文件,降低业绩门槛帮助企业入围。
为了方便投标企业进行非法操作,兰绍伟又将主观操作空间较小的“合理低价”评标办法,改为“综合打分”评标办法,甚至与招标代理中介一起为投标企业出谋划策。
中介并不中立,串通各方谋私
现行招投标实行代理制,其制度设计初衷是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代理实施招标具体事项,防止招投标受到人为干扰。但在永定桥水库招投标中,没有资质的中介可以违规借来资质,有资质的中介原来是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合伙入股的企业。
现已查明,招标代理中介之一的四川国信工程项目事务所,原本是不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的“皮包公司”,但凭借其“关系广泛”,帮助另一家中介四川大和公司获得了水库招标代理权。
大和随后与国信签署违规的“技术合作协议”,由双方共同代理水库招标,约定收入三七开。国信负责人采取行贿的方式,先后向兰绍伟送上18万元“好处费”,“皮包公司”就这样成了数亿元工程的招标代理。
而具备资质的四川大和公司不仅违规转借资质,公司本身就是工程行业主管部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合伙入股的企业,甚至公司董事长就是单位党委书记,总经理就是单位工作人员。
两家中介在业主代表、评标专家、投标企业中进行“大串联”,不仅泄露招投标相关信息,还帮助企业串通投标。于是参与投标企业纷纷承诺,只要中介帮助自己中标,要么按照中标价的2%到3%的比例返还现金,要么直接分包部分工程给中介。
汉源县专案组人员介绍说,中介与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往往关系密切,即使遇到问题,也很容易受到保护。近年来四川省内对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仅有一家,结果是罚款20万元了事,取消资质的迄今还没听说有一家。我国刑法设有串通投标罪,但刑期最高仅有3年,威慑力似乎显得不足。
一位中介机构负责人对办案人员说:“1000万元的工程代理费就几万元,而帮助一个企业中标,企业可送我上百万元。”
所谓评标专家,花钱“一买即通”
现行招投标制度设置了评标环节,通过专家库随机抽选工程所涉及的行业专家,对投标企业做出专业评价,以达到招投标科学、客观、公正的效果。
但在永定桥水库评标过程中,一些缺乏职业操守的专家,花钱“一买即通”,区区数千元的红包,就能让他们成为串通投标的“帮凶”。
记者调查发现,此类评标专家库存人数有限,涉及某一具体行业的专家更少。项目业主或中介机构平时会与所在行业专家联络感情,一旦有工程需要评标,中介就提前“撒网”打招呼,通过评标专家来主导评标环节。
现已查明,永定桥水库工程评标前,大和公司已向自己熟悉的5位专家打了招呼,而在评标专家中,有的与大和公司关系熟悉,有的甚至在大和公司有股份。5位专家中,林某、张某最终参与了评标。
评标当天,大和公司人员又来到评标现场附近,用一个红包收买了评标委员会主任杨某;进入评标现场后,林某又给自己熟悉的另外一位专家打了招呼。结果大和公司成功地“遥控”了7位评标专家中的4位,导致了“一边倒”的评标。
评标过程中,大和公司指定企业的资质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仍顺利通过了资格审查。此次评标采用“综合打分”的办法,4位被大和“遥控”的专家采取压低其他投标人,抬高这家企业的方式进行打分,最终这家企业在评标环节总分排名第一。
事后,大和公司总经理刘某邀请参与评标的专家林某夫妻吃饭,又分别给两人送上红包,承诺如果这家企业最终中标成功,大和公司还将感谢帮过忙的专家。
鲜为人知的“友情陪标”
在永定桥水库招投标过程中,参与投标的7家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企业上演了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投标博弈,在公平竞争的旗号下践行着某些行业“潜规则”。
一是划分“势力范围”。这类企业按照行政归属和所在区域形成了不同的利益格局,将工程建设市场划分为不同的势力范围,特定的区域被视为某系统企业的地盘,一旦有工程招标,“卧榻之旁难容他人酣睡”。
二是“友情陪标”,结成利益联盟的企业往往通过商业壁垒,排斥、打击其他投标者。为了提高自己企业中标的几率,往往会邀请本系统的企业来“陪标”。这些陪标企业表面上看是平等的竞争者,实际扮演的却是“陪太子读书”的角色。
参与永定桥水库工程投标的博弈,主要在两大系统企业之间展开。在公告报名前,为了提高自己中标的机会,参与投标的某大型水电集团下属施工企业,邀请本系统的三家企业参与“陪标”,并要求这三家企业的报价必须比自己高,以确保自己顺利中标。
这一系统的企业还认为,参与投标的另一系统企业越过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于是他们通过上级集团公司进行报价协调,甚至向对方企业发出了威胁:“如果这次搅了我们的事,以后你们参与投标的工程我们全部来低价冲击。”另一系统企业最终被迫让步,稍微调高了自己的工程报价。
按照公认的行业标准,实施招投标的工程,建设资金节约率一般应在10%左右,数亿元的工程招标,各个企业的竞标价往往相差几千万元。但永定桥水库首部枢纽工程招投标中,共同利益格局下企业的相互勾结,使得原本属于商业秘密的工程保底价、竞标价成了公开的秘密。
工程开标后,7家企业的竞标价格仿佛经过周密协商一样,均与工程保底价相差无几,彼此的价差竟然不超过1.7%,最低价差仅为50余万元。而中标企业报价仅比工程保底价少440余万元,资金节约率还不到2%。
正是这一“破绽”引起了雅安市委市政府的警觉,串标案件因此被迅速侦破。在此后举行的工程第二次招标中,企业中标价格比工程保底价少了近7000万元。兰绍伟也因串通投标罪、受贿罪,日前被雅安市名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四川大和公司总经理刘某以串通投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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