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协调司司长陈斌15日说,今后3年我国将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甲醇等煤化工项目。对不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的煤化工、玻璃、水泥等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核准或备案。
陈斌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说,对于目前产能已过剩,而地方仍盲目发展的传统煤化工产品,应坚决遏制其盲目发展势头,在控制总量基础上,加大结构调整力度,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
陈斌说,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我国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提高准入条件,实施差别电价,以及加强安全环保监管等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达不到准入标准、市场竞争力差的落后产能。
他认为,现代煤化工主要是石油替代产品,我国石油资源紧缺,2008年对外依存度高达51%,我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利用丰富的煤炭资源,发展煤基石油替代产品,对于增强石油安全保障能力十分必要。但现代煤化工项目投资高,技术复杂,对环境容量、煤炭和水资源占用大,产品竞争力受能源比价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经济风险,因此应慎重决策、稳步发展。
他说,目前国家核准的煤制油示范工程正处于试生产阶段,煤制烯烃、二甲醚、甲烷气等示范工程尚处于建设或前期工作阶段,当前主要任务是做好上述项目的示范工作,在示范项目取得成功之前,不宜大规模建设现代煤化工装置。
为制止现代煤化工盲目发展,《若干意见》提出今后三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煤化工试点项目。示范项目取得成功后,我们将统筹煤炭资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产品市场需求,稳步推进现代煤化工行业的发展。
此外,为引导水泥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要求地方政府制定2010-2012年彻底淘汰落后水泥时间表,按照水泥行业环保、能耗、资源消耗、规模等指标门槛要求,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水泥。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的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
鉴于我国玻璃产业产能明显过剩,国家还要求对在建项目和未开工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对所有拟建的玻璃项目,各地方投资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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