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经济发展司司长乐长虹21日在此间介绍,西部开发至今10年,中国民族地区生产总值由1999年的人民币7743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06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1.8倍。
作为国务院主管民族事务的职能部门,国家民委21日举办专题会议,向媒体说明西部开发战略在民族地区(指中国5个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多民族省)实施情况。
乐长虹说,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10年中,中国民族地区生产总值由1999年的人民币7743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306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了1.8倍,年均增长11.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人民币4293元提高到16057元。
他说,从1999年到2008年,中国民族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人民币2728亿元增加到18453亿元,增长6.8倍;这一发展,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拉动。
在此期间,民族地区成为中国重要的农产品、能源和原材料生产基地。2008年,内蒙古的羊肉、牛奶、羊毛和羊绒产量,新疆的棉花、番茄和天然气,广西的蔗糖,云南的鲜切花,其产量都位居全国第一。
10年中,上述地区建成青藏铁路、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一批标志性工程,交通、水利、能源及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
乐长虹表示,从1999到2008,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的10年是中国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最快,人民受惠最多,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地方政府开始更多地关注民生,关注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执政理念的更新是最为可贵的变化”。
乐长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坦陈,西部开发面临基层小型民生设施投入不够、乡村未能直接共享开发效果等难题。他说,国家民委目前承担了民族地区今后10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课题,正在研究指导方略、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将继续为西部开发争取特殊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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