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作保,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得以进一步拓宽。央行12月9日发布公告显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内出质人为中小企业的登记约有5万笔,约占总登记量的55%,涉及中小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合同金额累计约为2万亿人民币,约占所有登记融资合同累计金额的38%。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根据《物权法》授权建设的一类物权登记公示平台,为全国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质押提供登记服务。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有效保护了质权的设立并使其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确立同一财产上竞存权利的优先受偿顺位。
登记系统成立两年,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央行公告显示,截至2009年9月30日,登记系统累计登记量接近10万笔,累计查询量14万笔有余,今年以来的登记量和查询量均是去年同期的3倍有余。全国共有2400多个机构注册为登记用户,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以及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小额担保公司和信托公司等机构。
随着业务发展,质押的应收账款类型也日渐多样化。截至9月底,登记系统记载的应收账款类型有20余种,包括贸易类的应收账款、公路收费权、动产和不动产的租赁收益、出口退税等。
此外,应收账款质押还有利于债券市场的发展。目前市场主体在积极探索这项新的金融业务,登记系统已经发生了30余笔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企业债发行的业务。与此同时,为了拓宽服务领域,满足融资租赁业界的需求,征信中心在登记系统平台基础上,建立了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该系统于2009年7月20日上线运行。截至9月底,已经有40余家租赁公司注册为用户使用登记系统,共发生融资租赁登记1000多笔。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