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荒还是权益荒 深入分析农民工讨薪难

慧聪工程机械网   2010-02-24 08:52   来源:慧聪工程机械网  作者:Littleyu

国内工程建筑市场--农民工生存状况特写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他,背井离乡、起早贪黑,双手磨出厚厚的老茧,赚来的每一分钱里都是血汗;

国内工程建筑市场--农民工生存状况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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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背井离乡、起早贪黑,双手磨出厚厚的老茧,赚来的每一分钱里都是血汗;

他,是城市的建造者却蚁聚在繁华都市的缝隙里,生命甚至比贵妇的宠物狗低贱;

他,衣服上满是污泥和铁锈,身上散发出异味,走进地铁里便有人捂住鼻子;

他,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他有一个感情色彩很浓的名字,他叫农民工。

慧聪工程机械网】2月21日《武汉晚报》一则消息《沿海地区现严重缺工现象 珠三角缺工超200万》引起广泛关注,在“就业艰难”的语境下,我国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等沿海地区却出现“民工荒”的局面。事实上,目前这种局面已延伸至安徽、湖北(武汉)、湖南等内地省份。慧聪工程机械网编辑在长期专注于工程机械行业的同时,“工程建筑行业”存在的一些现象和问题更成为我们关注的重点。本期话题,我们将围绕“由农民工讨薪难而折射出的系列问题”展开,以引起全行业全社会的共鸣。

民工荒,就其原因是多面且复杂的。从宏观经济结构上说,是中国内地产业结构失衡,“民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的矛盾更折射出内地产业比重偏向低端生产、劳动密集型为主等问题;从内地户政制度来看,民工荒源于僵化的户籍制度,因为城市户籍取得困难而严重影响民工安定性(台湾《中国日报》);从国家的三农政策来看,我们可以认为是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民在家乡也能赚到钱,因此都不想进城务工了。社会体制是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因此我们似乎可以理解为“民工荒是不是由于我们落后体制造成的?”

然而,民工荒就其本质来说其实是农民工的“权益荒”。而这种“权益荒”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性社会现象,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安定的因素。君不见,有多少农民工为讨血汗钱上演“跳楼秀”“自杀秀”?有多少农民工走上街头以“违法堵路”的方式讨要本该属于自己的血汗钱?又有多少民工铤而走险,“以暴制暴”,以极端激进的方式讨薪?“不违法就要不来钱”已成为农民工讨薪的“至理名言”,也是农民工讨薪最后的武器。由此而造成的悲剧也不在少数,于2010年2月3日发生在郑州圃田乡政府大院内的两民工讨薪被包工头杀害就是最近的一起。

农民工讨薪难已成为一个持续多年的社会痼疾。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亲自为农妇熊德明讨薪的举动在全国卷起了一场讨薪风暴。然而尽管有总理的亲自过问和带动、尽管有政府的三令五申,“讨薪难”这个顽疾仍然未能清除甚至愈演愈烈。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农民工讨薪难成为一个难以攻克的碉堡呢?

本文为慧聪工程机械网独家分析报道,转载请注明来源!!!

农民工集体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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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的缺陷 潜规则在作怪

从体制上看,有几大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层层包工的体制。建筑业的利益链条很长很复杂,行业主导是开发商,而开发商上面是政府招标,开发商之后是建筑公司,而大的建筑公司又可以将工程再次承包给下面的若干个建筑商,建筑商下面是包工头,通过层层转包之后才是农民工。有专业调查显示从发包方到工人层层转包有的竟然多达六七层,在这个复杂的利益链条中,民工处于最底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的风险最后都得由民工埋单。同时由于转包的存在,每一次“转包”的发生,都是建立在原承包方必须要有利可图才脱手,在层层搜刮之后,底层工人已所剩无几了。在面对民工讨薪时,我们听到包工头说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项目部欠我们钱,我们就只有欠工人。”这就是这种后果最直接的体现。

二是可怕的“潜规则”。而种种潜规则之所以能生存,其根本还是体制的缺陷。有圈内人士表示,虽然国家对承揽工程有一套严格的招投标制度,但“潜规则”的盛行使资质的“门槛”作用无法发挥,形成了“大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的不正常现象。更为严重的是,以往多存在于下游的小段工程分包、“甩卖”,开始向上游蔓延,一些造价上亿元的大工程在招标之前,已经成为私人资本和有资质大企业“合作联营”旗号下的囊中之物。同时,为了规避相关法律法规,出面招标的企业也会成立项目部,雇用部分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但为什么看似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会被“潜规则”呢?有人透露,一些政府出资的重点项目,按期完工往往就是政绩,只要不发生重大事故谁又愿意‘节外生枝’呢”?

第三点就是“先干活后付钱”的工程建设体制问题。某媒体记者郑凤田撰文指出,我国目前不少的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工程,一般采取先建后补,也就是你先把路、楼等工程修好了,然后钱才给施工方。施工方先垫付制度是属于目前的财政拨款制度问题。这个制度不改,农民工欠薪估计永远解决不了。

农民工正在某施工地辛勤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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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悬空 讨薪无法可依

从法律层面上分析,也有多方面的缺失。

一是法律法规的缺陷。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同时劳动立法不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如《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虽然都有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但是以上规定比较宽泛,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已显得力不从心,对农民工权益保护更是如此。

二是建筑业法律合同的欠缺。不少农民工与建筑商、承包商之间根本没有签订合同。这些承包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利用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薄弱拒绝与签合同,这直接导致农民工讨薪难。如果有法律明文规定建筑商雇用农民工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相信农民工有法律证据在手,在日后讨薪过程中就不会那么弱势了。

三是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和监管力度不够。每当有农民工讨薪事故——或者违法堵路、或者杀人惨案、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时,相关管理部门总是会说“重视”、“肯定切实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可实际上又有多少人能够真正去执行呢?农民工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维权体系,而一些民间自发形成的维权组织却因为没有权利而处于尴尬的地位,稍有不慎就被归为“群体性事件”。所谓“维权的路太堵,他们只好去堵路了!”

建筑市场混乱 无良商家鱼目混珠

从市场和企业的层面去看,也存在一些问题。

其一,建筑行业缺乏相关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招投标过程中也没有对建筑企业进行信誉度等方面的审查,大部分招投标时只注重投标商上交的书面材料,而在这些材料中作假是轻而易举的。同时,市场上也缺少专业从事建筑商信誉度调查的单位。

其二,建筑商招工通常也不是通过正规招聘途径而是通过熟人介绍,在雇佣过程中缺少必要的法律程序,致使后来的农民工讨薪也得不到法律的保障。而建筑行业的劳动力市场也是相当不完善。

其三,我们也不排除个别建筑商存在严重的信誉问题。他们利用农民工的弱势和整体素质的相对低下来榨取他们的血汗钱,甚至还出现“建筑企业有名无实”的现象,部分建筑企业改制后,建筑队伍解散,技术人员远走高飞,建筑企业(公司)牌子未摘,留下几个人守业看家,靠收取公司房产租金、“出卖”企业资质过日子。于是乎,大大小小的“包工头”从整体工程建筑商或业主那里跑到项目后,便挂靠到这类有资质、未摘牌而无队伍的建筑企业门下,与工程建筑商或业主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以项目经理身份临时拉起队伍上马。一旦发生农民工劳资纠纷,作为项目经理的包工头因无支付能力推到所挂靠的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又以未与农民工直接发生劳动关系而一推了之。

农民工自身的“三错”

从农民工自身的角度看,讨薪难也有其根源。

首先是农民工由于文化素质相对低下、法律意识薄弱,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凡遭遇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都有三错:在与建筑商或者包工头确定劳务关系之前因为求职心切而缺乏对对方信誉度、历史(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调查和了解,而是稀里糊涂的就跳进火坑了,这是一错;

在与对方确立劳务关系的过程中没有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就是签订有效的合同,更没有留下有利的法律依据,这导致后来讨薪完全占据不利的地位,这是二错;

在被拖欠工资以后,没有采取理智的办法,这是三错。

就拿2月3日发生在郑州圃田乡政府大院内的两民工讨薪被包工头杀死的惨案为例。令人心寒的是这起惨案就发生在乡政府大院,更让人替这两位民工兄弟感到惋惜的是,案发地点旁边就是郑东新区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的办公驻地。生命才是最珍贵的,两位被杀者完全可以向这些部门求救,实在不该为此葬送自己宝贵的生命。同时,那些以“跳楼秀”“违法堵路”的方式讨薪的农民工,虽然其遭遇让人同情但是他们的方式毕竟是不理智的,因为他们会影响更多无辜人的生活,甚至会造成社会的动荡。

“民工荒”能给农民工带来什么?

农民工讨薪难既已成为社会痼疾,当然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彻底根除需要从上到下各个环节的强力行动,这其中最关键的是政府和执法部门的努力,没有为百姓办实事的精神、彻底根除的决心和大刀阔斧的整治力度,其结果都会是徒劳的。一个好的体制会让坏人做不了坏事,而一个不好的体制却会让好人做坏事。我们不指望“道德和精神”对人的约束能有多大,最关键是上层建筑(我们可理解为政策或法律)。如果你告诉别人“你没有权力夺走别人的生命”,他可能还是会去杀人放火;可是如果你告诉别人“杀人是犯法的,必定接受法律的制裁”,那么他在行凶之前必会有所恐惧,这就是法律和政策的意义所在。

圃田乡两位农民工兄弟被杀死已成事实,那么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可以这样说:他们没有白白送命!因为他们的死让农民工讨薪这个根深蒂固的问题再一次被人们关注。针对这起惨案,国务院办公厅于2月5日发布了《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先不管各地相关部门执行力度如何,但《通知》的出台可以说是两位农民工的生命换回来的。历史车轮之所以滚滚向前,是因为有无数不幸的勇士在用自己的生命铺轨。我们不提倡极端之举但我们相信生命的逝去是会有回报的。

回到2010年开年后的民工荒,首先这次民工荒绝对不是有组织、有策划、有预谋的,其后果或多或少会影响相关区域经济的运转,但是我们尚可以窃喜一阵。因为这至少传达出这样一些信号,首先是农民工的个人意识慢慢强大,他们开始觉醒了,与其在大都市受到非人道的待遇,不如另寻他法;有人说广大观众对春晚的批评是撼动央视在广电市场和舆论世界垄断地位的一次彩排,那么我们也可以说“民工荒”是农民工反抗整个不合理建筑业体系的一种前期预兆。

我们期待“民工荒”能给广大的农民工兄弟带来一些什么,而顺利讨薪,那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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