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倒楼背后惊现贪污大案张志琴(左)、阙敬德(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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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聪工程机械网】震惊全国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背后,潜伏的巨大贪污犯罪终于浮出水面。3月1日上午,上海倒楼两名主要负责人张志琴、阙敬德涉嫌分别以贪污罪被提起公诉。据了解,上海倒楼事故主要负责人梅都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志琴、梅陇镇原“镇长助理”阙敬德涉嫌贪污高达4000万,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阙敬德涉嫌贪污,张志琴涉嫌贪污、挪用资金、重大责任事故罪进行了审理。
2009年6月27日,在建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整体倾倒,造成一名工作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946万元。然而,上海倒楼两名主要责任人却贪污了4000万。那么,这笔巨款是怎么贪污来的呢?
1、二人隐瞒梅都公司已取得绿梅公寓权证的事实,12幢楼的资产只报了6幢,减少了价值2032余万元资产评估价值;
2、二人再次隐瞒梅都公司对桂梅别墅两套房产的所有权,减少资产评估200余万元;
3、二人还隐瞒了梅都公司已取得古美基地建房指标的事实,减少资产评估1700余万元;
4、二人谎称绿梅公寓部分房屋存在拆除、损失风险,骗取上级部门减免梅都公司资产置换350万元。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两人在发生倒楼事故的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贪污4000余万元;此外,张志琴涉嫌挪用资金4.4亿元,并在倒楼事故中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海倒楼贪污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上海“倒楼案”牵出工程建设巨额贪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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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两人在发生倒楼事故的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贪污4000余万元;此外,张志琴涉嫌挪用资金4.4亿元,并在倒楼事故中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
关于阙敬德、张志琴涉嫌贪污环节,公诉人称,1995年12月,阙敬德、张志琴受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政府征地服务所委派,分别担任集体企业梅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经理和董事、副经理。
2000年9月至2001年4月间,阙敬德、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在梅都公司改制过程中,采用隐匿、欺骗等手段,致使梅都公司的4000余万元资产未被计入资产置换价格。其中二人谎称绿梅公寓部分资产不属梅都公司所有,在改制中减少资产评估值2032万元;隐匿梅都公司资产中桂梅别墅的2套房屋,减少资产评估值236万元。
关于张志琴涉嫌挪用资金环节,公诉人指控称,2009年3月至6月间,张志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梅都公司“莲花河畔景苑”项目销售款4.4亿元,通过其个人账户或其所控制的上海江纳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为张志琴的妻子和儿子)、上海都纳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为张志琴及其妻子)账户,在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
目前上海倒楼贪污案正在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此前,该项目负责人、建设方、施工方、监理相关负责的六人已于今年2月11日被闵行区法院判处三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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