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籍农民工何正文拿到了劳动仲裁裁决书。根据裁决,何正文所在的建筑公司应向何正文支付4万多元的工资和补偿金,其中包括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赔付的双倍工资。据了解,在目前全国4000万建筑业农民工中,何正文是第一位无书面劳动合同而拿到补偿金的维权者。
何正文是四川省阆中市妙高镇农民,5年前来到北京当建筑工人。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他常常被克扣工资。2009年3月6日,何正文开始在北京某工地打工,约定的工资是每天120元。他来的时候和其他农民工一样,没有书面协议,只有口头约定。《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长期以来,建筑业农民工都很难得到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
2009年9月,何正文向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当时他手头上唯一的书面证据是2009年9月5日结算时拿到的估工单。该仲裁委认定何正文与其所在的建筑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该建筑公司支付何正文4万多元的工资和补偿金。
“我不是为我一个人维权。《劳动合同法》已经颁布了,但工地上就是没有人按照法律来办事。”何正文说。现在,何正文成了工地上的维权专家,他帮助工友们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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