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江桥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挪用13.2亿京沪高铁专项贷款,用来进行土地开发等无关项目。这么一条重磅消息,却因为媒体偶然获得的一份《审计移送处理书》得以曝光,实在是相当奇怪的一件事。
3月17日,媒体对这笔专项贷款被挪用一事做了详细报道,上海市纪委等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但纵观整个报道你会发现,这么大的一件事,其处理过程却一直是闷在罐子里面摇,各个部门都已介入,连上海市主要领导都已经对《审计移送处理书》连续批示三次,但事件的处理过程一直密不透风,很有一点“公众不得与闻”的味道。如果不是媒体记者拿到了那份《审计移送处理书》,恐怕这件事很可能就会风过了无痕,被当做全没发生过。
整个环节当中,最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国家审计署2010年第2号《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结果》中也未见提及。为什么这么大的事在审计报告里不提呢?报道没有给出答案,我想,基本上也是不可能给出答案的――有些事可以做,但不能说。
审计是干什么的,大家都知道,就是要从资金使用中寻找问题,并披露给大家知道。如果发现问题却不在审计报告里体现,那么,审计报告还有什么公开的必要呢?前几年,国家审计署曾经刮起过几次审计风暴,直接点名那些违规使用资金的部委,让舆论很是激动了一阵子。京沪高铁20亿专项贷款这么大的事,审计部门必然盯得很紧,资金被挪用,也应该早就被发现了,《审计移送处理书》说明了一切。但审计部门发现了问题,距审计部门让大家都知道出了问题,还有很大的差距。这么大的事情,纳税人委托审计部门跟踪审计,审计部门为审计对象“避讳”,无异于是对公众知情权的损害。
一家公司挪用专项贷款,不是小事,审计部门不向公众披露发现的问题,也不是小事。不把这个关系搞清楚,“十几亿贷款挪用”意外曝光一事,其意义就会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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