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保障房建设最大难点之一的资金之困又有了新的开源途径。市住保办发展规划处处长张国伟昨天表示,今年计划与国开行联手,推广此前在部分经适房项目中试点的开工前部分放贷的政策,以推进保障房建设进程。
张国伟介绍,按照金融机构贷款要求,保障性住房和普通房地产项目一样需要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齐全之后发放贷款。然而大多数保障房项目在拿到土地后以及规划勘察时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但此时四证并不齐全。“等四证办理齐全,至少需要4个月时间,再加上银行贷款审核最快也需要1到2个月的时间,如此下来,整个保障房的建设周期就被无形中拉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9年国家开发银行和市住建委共同开展试点,允许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开工之前,由国家开发银行给予50%贷款,用以解决保障房前期运转中的急需资金。今年本市与国家开发银行研究准备继续扩大试点范围,目前正在向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上报材料,希望可以推广到包括公租房在内的其他保障房领域,以解决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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