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至12日,广东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在广州联合组织广东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性评审。通过竞争性评审办法,最终从26个参评县(市、区)中产生了高州、兴宁、惠城、阳春、连州、紫金、南雄、东源、大埔9个县(市、区)为我省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
据了解,从2009年开始,中央和省财政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入,通过“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形式,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省财政厅、水利厅通过“自下而上、竞争立项”的方式,产生了我省第一、二批共19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县每年800万元补助资金,省财政按照1:1的比例每年安排每个重点县配套资金800万元。
三年来,各重点县通过认识到位、管理到位、制度到位、资金到位、整合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管护到位“八个到位”,不断健全机构、建章立制、落实资金、加强管护,使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我省19个重点县共累计整治塘坝6处,新建、修复引水堰闸41座,新建、修复渠道783公里、整治机电泵站21座及637座渠道配套建筑物等小型设施,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13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18多万亩,新增补充灌溉面积0.38万亩、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904.5万立方米,新增节水能力3101.4万立方米。这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减轻了农民生产的成本,大幅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初步预计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新增粮食生产能力4.5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3638.8万元,增加农民人均收入1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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