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柳工而言,分销商政策最能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几十年如一日”地维护着与各分销商的紧密合作关系。与公司合作时间在20年以上的分销商有5家,10年以上的达34家,分销商已经成为柳工营销体系的重要组成。目前与柳工合作的分销商,在国内已建立了覆盖大部分省、区、市、县级地区的销售服务网络,员工总数达8300余名;在国外的80多个国家,公司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在“2011中国上市公司口碑榜”的评选活动中,柳工当选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
记者获悉,为帮助分销商持续发展,柳工不仅组织其各级人员定期培训,还出资与著名高校等第三方合作,对其进行提升培训。去年柳工邀请国际知名咨询公司与柳工共同开展《渠道能力提升》项目,诊断分销商发展中存的问题,并设计双方认可的、合理的解决办法。
接受记者采访的某分析师认为,“在工程机械类公司中,柳工在社会责任方面一直走在前列,这不仅仅体现在各种捐赠上,从公司如何对待其分销商上更能体现其社会责任的精髓。”
柳工董事长王晓华的手提包上印着“节能减排,全民行动”8个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晓华表示,“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就是把企业做好,这是企业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前提和载体”。据王晓华介绍,早在“十五”末,柳工就实现了污水全部经过处理后再排放。2010年,柳工以节能减排为主要宗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开展环保工作,全年共投入1250万元对新旧污染源进行治理,“三废”优于或达到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要求,单位产品COD、二氧化硫、能耗等指标逐年下降,全年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此外,柳工在各种重大自然灾害面前挺身而出,全力承担社会责任。2008年初,一场大雪灾突袭中国南方。柳工积极组织救援,协同数十家经销商投入装载机、滑移装载机、挖掘装载机等设备约1600台,在全国10余个省的不同受灾地区铲雪、除冰、牵引被困车辆、排除路障,挽回经济损失约2.4亿元。
在股东利润分配方面,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公司的长期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上市以来已累计给予股东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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