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衡阳市公安局衡东县局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彭某军2人,破获系列盗窃挖掘机设备敲诈案9起,涉案价值达30多万元。
2011年11月29日,在衡东县吴集镇锁狮村某建筑工地,一挖掘机门被撬,挖掘机电脑板被盗,价值4万余元,失主为找回失盗物品,无奈之下将3500元现金汇入作案者提供的银行账号。此后,同类案件相继发生,截至2012年2月8日上午,该局刑侦大队接到德圳乡村民谭某生报案,称其停放在大浦镇堰桥村农田改造施工现场的挖掘机电脑板、显示屏、保险盒被盗,价值3万多元,同时,犯罪嫌疑人在挖机上留下“要东西,156****0516”字样。
受理案件后,刑侦大队民警仔细分析案情,梳理县境内发生的挖掘机设备被盗敲诈案5起,并通报周边县区,摸底调查同类案件,一致认为这是针对挖掘机设备实施盗窃敲诈作案,受害人损失较大,发案次数较多,犯罪嫌疑人气焰嚣张,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经工作,民警断定,犯罪嫌疑人是衡东本地人,继续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一张抓捕的大网张网以待。2月9日下午,在市局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刑侦大队民警在城关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胡某和彭某军抓个正着。
经审讯,嫌疑人胡某(25岁,衡东县莫井乡人)、彭某军(27岁,衡东县莫井乡人)对实施系列盗窃挖掘机设备敲诈案9起供认不诲,交待其在2011年10月间商量盗窃挖掘机电脑板等设设备后转卖或敲诈挖掘机主的主意,然后购买剪刀、板手等作案工具,通过事先踩点晚上作案,采取由胡某望风彭某军动手的方法,在衡东、衡南、衡山等地作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彭某军己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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