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组织专家评审,经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抽评备案,山东卡特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该项荣誉的获得将为公司发展积聚技术、人力、物力、财力等奠定基础。
卡特重工是华盛中天集团旗下的集挖掘机、掘进机生产、销售、研发于一体的核心子公司。华盛中天集团成立于1951年,是有近60年的专业制造历史,集科工贸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中国机械500强、全国机械工业文明单位、机械工业管理进步示范企业、机械工业管理现代化企业,是国内小、中、大型挖掘机,以及煤矿用中、小型掘进机专业化生产制造企业,是国内最大的通用型汽油机、工程机械生产出口基地,经济效益、规模实力、产品水平等多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多年来始终位居全国同行业首位。
这一荣誉标志着卡特重工形成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凸显出企业的科技优势,将有效提升卡特重工的企业信誉和社会知名度,有助于市场拓展;同时,企业将享受一定幅度的优惠政策:一是企业所得税之税率优惠;二是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三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四是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各级政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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