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由国家工信部、国台办、省政府联合主办,福建省经贸委、福建省台办和龙岩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每年11月8日开幕(简称“11·8”机械博览会),为便于展会的宣传推广,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会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作品要求
(一)参选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机械博览会的特点,图案简洁、明了、大方,突出“海峡两岸”、“机械”、“龙岩” 三大主题要素。
(二)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具有人性化和亲和力,彰显文化魅力。
(三)参选作品的提交要求
1.参选作品应当包括设计图稿、名称、创作理念。
2.参选作品要有A4纸规格的一张彩色设计图稿、一张黑白设计图稿。
3.电子文本图稿需存储为JPG、TIF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并保证缩小到100×100相素时能清晰使用,色彩模式须RGB色。
4.应提交参选作品的创作理念,旨在阐述作品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名称含义等。请将创作理念打印在A4规格的纸张上。
二、评选方法
(一)由龙岩市会展促进中心委托专家组进行评选。
(二)评出入围作品5个。其中评选出设计奖第一名(录用作品),入围奖4名。
(三)龙岩市会展促进中心审核通过后,报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龙岩市会展促进中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并向社会公布。
三、征集时间
2012年5月21日至7月27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采纳。
四、奖项设置
(一)设计奖第一名:1名,颁发获奖证书,设计费2万元;
(二)入围作品:4名,颁发获奖证书,设计费各2000元;
以上奖励含个人所得税等。
五、权利说明
(一)标志作品应属于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作者对所提供的标志设计方案原创性和著作权自行负责。如设计知识产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承担法律责任。
(二)选中的作品,在获得相应设计费后,该作品的版权、使用权(包括衍生使用权)等归龙岩市会展促进中心所有,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
(三)龙岩市会展促进中心保留从本次应征作品中确定海峡两岸机械产业博览会标志的权利,并有权选择或者不选择标志设计,取消、推迟或重复有关程序,而不承担因上述原因而须支付给应征者一笔酬劳或补偿的义务。
六、投稿方式
(一)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至:lyjbh118@163.com
(二)光盘刻碟请快递邮寄至:福建省龙岩市行政办公中心702室龙岩市会展促进中心,邮编:364000,信封上请注明应征作品并附作者简介一份,具体包括:姓名、地址、邮编、联系方式、个人简介;作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实体证明文件)。
(三)截稿后30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入围作者,投稿作品如有内容重复雷同,仅接受先投稿者。
七、附加说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龙岩市会展促进中心保留对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三)联系人:吴海燕,联系电话:0597-2659108、 0597-265911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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