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14日消息,发改委今发布题为“用价格杠杆撬动节能减排”的第二篇居民阶梯电价述评,称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又一次实践。
发改委文章指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节能减排主要还是要靠经济手段,而价格机制是最重要的经济杠杆。近年来,通过实行脱硫电价、差别电价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通过对脱硫发电制定较高价格,激励了火电企业改造工艺、安装脱硫设备,“十一五”末,我国燃煤电厂脱硫装机比重由2005年的17%增加到86%,单位电量二氧化硫排放减少了50%。“十一五”期间,通过对高耗能产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效限制了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并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我国能源消费弹性系数(能源消费量年均增速/国民经济年均增速)由“十五”期间的1.04下降到0.59,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了19.1%。
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节能减排的又一次实践。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长期实行工业电价补贴居民电价的交叉补贴制度。从我国居民电力消费结构看,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约24%的电量,这就意味着低电价政策的福利更多地由高收入群体享受。这既不利于社会公平,无形中也助长了电力资源的浪费。通过划分一、二、三档电量,较大幅提高第三档电量电价水平,在促进社会公平的同时,也可以培养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步养成节能减排的习惯。在韩国,为避免进入高电价区间,大多数韩国人在不用电时会将家用电器的插头拔掉。价格杠杆对人们消费行为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文章表示,要在全社会形成节能减排共识,决非一朝一夕之功。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只是第一步,天然气、自来水等资源性产品都面临着与电力类似的问题。因此,利用价格杠杆撬动节能减排共识的形成,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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