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遭遇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第一支柱的钢铁产业又大受冲击,但鞍山经济依然保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快。上半年,鞍山“双过半”任务目标顺利完成,而且一些主要经济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鞍山市市长王世伟认为,作为一座以钢铁为主的重工业城市,鞍山经济能够逆势稳增长,主要得益于全市持之以恒实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做大做强钢铁及深加工、装备制造、菱镁新材料、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的同时,培育壮大激光、新能源电池、高端阀门、新材料、光电、健康、出口纺织服装、彩涂板、钢铁物流等新兴产业,形成一批颇具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特色鲜明、以千亿元为目标的新兴产业集群,成为全市经济转型新的突破口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兴产业项目云集鞍山经济开发区
实行园区牵动新兴产业集群化布局
曾几何时,钢铁工业是鞍山经济绝对的老大。经过“十一五”以来持续不断的结构调整,鞍山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变,在钢铁工业向精特钢和深加工转变的同时,装备制造业、菱镁新材料、轻工纺织和光电、化工新材料等产业蓬勃发展。正是这样的变化,使鞍山成功战胜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势头。
调结构不仅尝到了甜头,更为今后发展指明了方向。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鞍山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思路,确定了做大做强钢铁及深加工、装备制造、菱镁新材料、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激光、新能源电池、高端阀门、新材料、光电、健康、出口纺织服装、彩涂板、钢铁物流等新兴产业的调结构稳增长总体战略举措,形成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齐头并进的全新产业格局,不断提高产业丰厚度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别是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更加坚定了鞍山市加速结构调整的决心和信心,全市努力变经济下行的压力为结构调整的动力,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园区是承载新兴产业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平台。鞍山市按照“项目向园区集中、产业成集群发展”的思路,将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作为新兴产业大崛起的突破口,不断加强各类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园区建设,引导新兴产业向各自园区集聚,并利用全市各县市区的比较优势,明确每个县市区都要培育一到三个新兴产业,发展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其中以鞍山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打造光电产业园。现已规划了南起人民路、北至千山西路,东起安达路、西至沈大高速公路,占地2.5平方公里的光电产业园区,入区光电产业项目发展到31个,总投资268.33亿元。
以高新区为主体,打造全国最大激光产业园。园区规划总面积28.11平方公里,已有哈工大(鞍山)工业技术研究院、华科大激光加工国家工程中心鞍山中心、浙大光电研究院、装备再制造技术国防重点实验室鞍山技术推广中心等4个国家级激光产业研发中心入驻园区。
以铁西区为主体,打造东北最大新能源电池产业园。现已规划14平方公里电池产业园区,划分为3个功能区,即电池主导产业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电池应用产品产业区,规划面积6.5平方公里;产业综合服务区,规划面积4.4平方公里。
以经济开发区为主体,打造东北最大的泵阀产业园。园区总规划面积15.61平方公里,分为阀门制造区、产业配套区和公共服务区3大区域,内设炼化阀门产业园、核电阀门产业园、火电阀门产业园、铸锻产业园、阀门配套产业园、精密加工产业园和公共服务中心7大产业功能区。
以经济开发区和台安县为主体,打造新材料产业园。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10平方公里的新材料产业园区,依托鞍钢60万吨/年煤焦油和 15万吨/年苯加氢项目,充分利用焦化苯、轻油、酚油、萘油、洗油、蒽油等馏分和沥青,构建产业体系,延伸产品链,推动焦化企业向集中式布局、集约化生产转变,全力打造国家级煤焦油深加工产业基地。
此外,鞍山还依托县域经济和新城新市镇建设作出了汤岗子新城重点发展健康产业、大洋河临港产业区重点发展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台安重点发展彩涂板产业、达道湾新城重点发展钢铁物流业的战略部署。
创新体制机制增添新兴产业动力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是鞍山新时期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选择,必须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和条件。
鞍山市按照有利发展、注重实效,责、权、利相统一,重心下移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向各城区和开发区下放审批管理权限,充分释放发展潜能,激发发展活力。鞍山市赋予城区县级管理权限,赋予开发区市级管理权限。
与下放审批管理权限相对应的是,鞍山市创新新兴产业园区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重新设置了各园区机构,明确招商主体,全面负责新兴产业的项目引进和招商引资工作。建立“全员聘用、档案封存、绩效考核、奖优罚劣”的管理制度。在选人用人上,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内部选聘竞争上岗的 “人才引进双轨制”;在人事管理上,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全员聘用合同制”;在薪酬分配上,实行分类分岗、优绩优酬的“绩效岗位工资制”;并制定实施灵活高效、能者高薪的奖惩制度;充分体现岗位与职责、收入与业绩、奖金与项目、身份职级与贡献的全面挂钩,最大限度激发工作效能。
发展定位为 “鞍山市新的行政服务中心、沈阳经济区文化艺术中心和世界级养生基地”的汤岗子新城,便在体制机制创新上采取一系列新动作。首先成立了汤岗子新城管委会。管委会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组建方式采取与千山区党委政府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方式进行。其次,筹建了健康产业招商服务中心,进行针对性招商引资。此外,建立与国内顶级咨询公司合作机制。借助“外脑”来完善和补充新城新兴产业推进过程中的发展战略、规划建设等方面问题,以先进理论和成功实例指导具体工作。
同样,承载着实现鞍山“沿海梦”、打造出口纺织服装产业园的辽宁(岫岩)大洋河临港产业区,也在机构设置上进行创新,所成立的辽宁(岫岩)大洋河临港产业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岫岩满族自治县代管,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尽量减少非经济部门,只设置了党群行政综合部,重点增加经济工作部门。目前产业区建设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出口纺织服装产业从无到有发展壮大。
强化政策扶持助推新兴产业崛起
鞍山市积极探索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抢占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许多从中受益的企业家认为,鞍山针对新兴产业所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具有范围广、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显著特点,其力度前所未有。
建立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用于新兴产业园企业土地“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和企业新产品的研发补助;对入驻产业园的世界500强、国内百强企业和领军人才的项目和生活给予补助;对企业租用和购买标准厂房提供补助。对企业使用金融机构贷款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所发生的利息,由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按国家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1年,亿元以上项目贴息2年。企业使用自有资金购置关键设备的,由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按购置额的20%给予补贴。
发补贴鼓励园区内企业并购。对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的,按实际并购额的30%给予补助;并购省外科技型企业的,落实省并购省外科技型企业专项资金按实际并购额的5%给予补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按辅导备案、上市申报和发行上市等不同阶段分别给予资金补助,总额为900万元。
对产业园企业实行 “挂牌保护”、“封闭管理”。鞍山本市任何部门和单位,未经市监察部门审批同意,不得到企业检查、罚款。对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指导目录(2011版)并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抵扣进口增值税,免征关税。进入产业园的企业,根据投资额度和税收贡献,自投产之日起,按照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直接形成的地方财力,给予两年全额、三年减半的财政扶持。
鼓励园区企业科技创新。对于大学及研究机构在产业园内设立的研发分支机构,其办公用房由园区提供,必要的研发设备由省科技专项资金提供。企业在产业园建立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的,其购置设备的有效投资,由市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给予补贴30%。同时,市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其成为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并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对于在产业园内设立的研发机构以及投资并开工的重点企业,根据研发项目水平和投入情况,省科技专项资金和市科技专项资金每年给予100万元以上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两至三年。
推行优惠政策引进高端人才。对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国内外高端科技人才,市政府给予30万元住房补贴;由市科技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研发启动资金;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由园区管委会给予奖励;享受市级领导医疗待遇;子女就学,小学就近安排,中考比照归国华侨待遇,作出特殊贡献的给予照顾。对科技领军人才和产业领军人才出台了更加优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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