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经贸委获悉,为促进工业企业增加生产,实现今年工业增长目标,龙岩市出台四大政策扶持工业企业增长。
鼓励企业新增税收。对在龙岩市工商登记注册的规模工业企业(不含烟草、电力及矿山资源型企业),以2011年企业实际入库税收额为基数,2012年企业实际入库税收额超过基数部分的增值实行分六个档次奖励。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及2012年新上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在建设期内续建项目视同),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大小,根据项目建设实际发生的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120万元、200万元的一年期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奖励。微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500~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在建设期内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以内的贴息补助。支持技术创新和节能改造。对通过市级、省级、国家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循环经济示范区的工业园区(集中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本市终端用户采购本市内单件价格10万元以上的大型环保机械、运输机械、工程机械等整车整机产品项目,原则上按单件机械产品价格的1%补贴,最高补助金额控制在30万元以内。对自行参加国内重要专业展会的本市工业企业,在最高限额内酌情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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