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监局检查组来山推监察工作
3月28日,由山东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赵明总队长一行会同济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组成的检查组,对山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及《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260号令)落实情况进行了监察、指导。公司安全环境部负责人陪同此次检查活动。
检查组通过听取公司领导安全管理思路及监察要点的专题汇报和查看相关资料的方式,针对2013年3月1日施行的26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逐条对公司的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责任制落实、培训教育、劳务派遣管理、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检查、督导。
通过此次监察,省市两级监察执法支队一致认为山推股份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体系能够科学、有效、持续发挥监管作用。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目标明确、措施得当、效果显著,基层基础管理工作细致。同时,监察执法支队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正,特别提出要将安全管理职责纳入相应部门管理职能的问题,明确了公司在下一步工作中需着重关注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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