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本次董事会并行使表决。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梁稳根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友良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千元
1.本报告期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4.4%,主要系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了资金储备。
2.本报告期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62.1%,主要系应收票据本期背书转让及到期收款所致。
3.本报告期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50.3%,主要系季节性规律影响。
4.本报告期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37.8%,主要系公司为生产旺季做准备材料采购增加,预付采购款相应增加。
5.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33.3%,主要系公司应收单位其他往来款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57.0%,主要系公司为生产旺季做准备材料采购增加,以及供应商给予的信用期限延长,应付账款相应增加。
7.本报告期应付利息较年初增长41.6%,主要系定期付息的借款所计提的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资本公积较年初增长3567.4%,主要系股权激励增发限制性股票及其成本摊销影响。
9.本报告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年初减少38.4%,主要系汇率变动影响。
10.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22,214千元,同比增加75.2%,主要系公司内部材料让售导致本期缴纳流转税增加,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11.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41,906千元,同比增加151.6%,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本期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12.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08,323千元,同比减少38.6%,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幅较少,以及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13.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0,952千元,同比减少102.2%,主要系远期外汇合约及货币利率互换合约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14.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6,253千元,同比增长209.5%,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15.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85,304千元,同比减少53.0%,主要系税前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3年1月31日,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述事项详情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13-004。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分步骤将现有工程机械产品和业务整合进入上市公司,三一集团不再开发、研制新的工程机械产品,未来新开发的工程机械产品将全部由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自身培育、孵化,并进行产业化。
2、梁稳根等十位自然人就公司向其发行股份,收购其拥有的三一重机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梁稳根等10位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自三一重工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权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本次发行而取得的三一重工股份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承诺人承诺:三一重机2009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3.8亿元、2010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5亿元、2011年至2013年每年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2009年~2013年三一重机实现净利润数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若不足则承诺人在三一重工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30日内,就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三一重工。
(3)如果三一重机经会计师专项审计的2009~2013年度逐年实际的净利润低于承诺人承诺的净利润,承诺人承诺逐年以现金补足差额;若承诺人当年的现金补偿不足,则三一重工可按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一定数量三一重工股份(各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本次交易承诺人认购的股份数量)。具体数量按以下公式确定:
当年回购股份数量=(承诺人承诺三一重机的该年度净利润-三一重机该年度实现净利润-承诺人当年现金补偿金额)×本次购买资产市盈率÷股份发行价格
(4)自本承诺出具日起至回购实施日,如三一重工股票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回购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回购股数也随之进行调整。
本报告期内,以上承诺严格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稳根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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