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吊装设备在当前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对于确保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和高效无疑是极其关键的。正因为如此,世界上很多国家或地区针对此特殊行业都有专门的立法来规定从事此行业工作的各种职责与义务。那么,在英国,我们经常会提到吊装作业与吊装设备管理规范(以下简称LOLER)这部法律,配合其对起重吊装行业实行管理的还有适用范围更广些的工作设备使用管理规范(简称PUWER),以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法(简称HASAW)。
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以来,LOLER是以一系列欧盟指令的基本要求为准而制订、颁布和实行的。在英国以外的其他欧盟成员国内,各个国家也都是按照欧盟指令的要求制订本国的国家立法,所以不同国家的国家立法在基本法律精神上都是相通的。然而,虽然LOLER的形成发展植根于欧洲,但在过去的15年左右的时间中,其影响力已经扩大到了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对于那些经济外向性很强的跨国公司,如果遇到其海外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在涉及到吊装相关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立法不完善或不成熟时,采用LOLER作为工作标准是再合适再安全不过的。所以,LEEA认为依照LOLER对吊装设备和作业施行管理是保障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最合理且最有效的一种途径和方法。尤其是LOLER中的一些关键性要求,对于确保吊装设备持续安全使用和作业安全进行起到了最基础的促进作用。
对于在英国以外的公司企业,如果要从LOLER中汲取到相关工作方面的经验,我们有必要注意的一点法律规定是,所有工作时所使用的设备只要其用途是为了提升负荷物或使其下降,包括用来固定或支撑设备的附件等等,统统都要视为是吊装设备。因此,其适用管理范围是很广泛的。不仅仅是大型的起重机或中小型的葫芦绞车等复杂机械设备,那些相对外形小而结构简单的设备,如卸扣、索具和吊点等也都被纳入到了吊装设备范畴内。这一规定的现实意义还是重大的,毕竟这类用途的设备在维持负荷物在整个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稳固还是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而且,它们又很容易被损坏,使用和存放时还容易加速损坏。
在LOLER严格的管理要求下,所有吊装设备只要是处于在用的状态就必须定期经过设备检验。LEEA出版的《吊装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范》一书(简称COPSULE)则对‘全面检验’一词在定义上做了详尽解释:这是一项目视性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要求资质的专业人员仔细认真地进行,必要时还要借助其他测试手段或设备辅以检验,目的是为了确定设备是否可以继续安全使用。检验中,操作方法可以包括试验负荷、无损检测、轻载测试和操作测试等。
在以上的定义解释中,‘专业人员’的作用很关键。雇主要知道的是,吊装设备属于特殊作业设备,需要专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并使他们掌握作业需要的专业知识。就设备的全面检验工作而言,专业能力既要求掌握设备检验的技术知识作基础,同时又要求具备在实践中运用所掌握的知识的能力。
最能说明某个人理论知识掌握水平的方法是看其是否持有LEEA发放的执业资格证件(TEAM卡)。作为一项建立已久且受到整个行业广泛认可的专业资质考核计划,从事吊装设备检验测试的工程师可通过这一计划充分说明其专业能力和水平。而且,它还可以帮助雇主明确,其委托的专业人员是否掌握委托工作所需的必备工作技能与经验,因为LEEA对外发放的TEAM卡只授予给协会会员公司经过我们执业资格考核的雇员。此证件上不仅显示有持卡人的照片,而且还会注明其通过的所有专业课程的名称。此外,随附的日志本还详细记录有持卡人的工作经历。所有这些信息的真实性都可以通过向LEEA英国总部咨询以得到验证。
有关怎样确定在用设备进行全面检验的频次问题,LOLER为雇主而给出了两种选择。一种是按照规定的最长间隔期限执行,这也是采用最普遍的:用于吊人的设备或吊装附件设备,间隔期限最长6个月,其他吊装设备12个月;另一种则是由专业人员按照实际设备作业情况和环境制定专门的检验计划并照此执行,这其中的间隔期限在确定时需要考虑到设备使用的频率和性质、操作环境,以及设备的损坏发展程度等。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设备在遇到特使使用环境后也应当进行全面检验,比如意外损坏或冲击载荷,这会影响设备使用的安全性。
尽管说全面检验很重要,但我们也不能仅仅依靠检验的手段来确保吊装设备可以持续地安全使用。这里面有很多原因。任何设备随时间的累积和使用次数的增加都会损坏,这在多数情况下都有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如果做好设备的日常监管,在实际危险发生前我们可以得到很好的风险提示。可是,吊装设备的使用环境经常是很不好的:有时,腐蚀会使设备很快发生使用故障;接触高温热量、强光照射或化学侵蚀的影响对设备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比较清楚一件吊装设备的实际负载不能超过其对应的最大工作载荷。但不巧的是,很多类型的吊装设备每次使用时都很容易被损坏,即便实际负荷没有超过规定范围。
考虑到以上种种原因,在做好全面检验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好设备的在用检验也很重要。在用检验是为了及时发现吊装设备每次使用时可能会产生的一些问题,不同于全面检验,这是一个典型的目查过程,有时辅以简单的测试,由有能力辨别明显缺陷问题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即可。其操作过程不会耗费很长时间,而且过程也不繁杂,但我们建议使用设备的工作人员负责上报设备的损坏问题给上级主管部门或人员。及时积极向上级汇报设备问题是应该鼓励的正确做法,对上报人报告此类信息进行阻止或处罚是不对的。使用设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设备使用前检验的培训,必要时有任何疑虑可将设备撤下使用以消除安全隐患。
世界上不同国家的雇主所面对的应承担的法律职责或义务难免有不同之处,但是,如果没有可依据的专门针对吊装行业的管理法规,或者公司组织在寻找更加专业的法律体系以保证其吊装作业的安全,那么LOLER能够提供非常有用的参考信息,特别是在制订一套维持吊装设备安全使用的系统方法时更是很关键的,这是保证吊装作业安全高效进行的基础。(本文来自吊装设备工程师协会(LEEA)CEO杰夫.荷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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