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7月11日,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73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102,040,816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强、袁青、宋政
电话:0537-2909616、2909532
传真:0537-2340411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曾双静、孙蛟
保荐机构联系人:张博文
电话:021-23219483
传真:021-63411627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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