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国务院将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权下放给了省级投资主管部门,但在具体项目上,仍然不能随意而为。
8月16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获悉,地方仍需要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当地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在规划获批后,地方还须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的规划上马投资项目,不得提前开工和随意修改规划方案。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的官员还称,此前媒体关于6000公里轨道交通规划、四万亿投资计划的报道并不属实。
“6000公里”是预期目标
近日,重庆、珠海等地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相继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此外还有多个省市宣布准备上马新的轨道交通项目。市场关于“全国6000公里的运营目标、四万亿的投资”的传言不胫而走,在实体经济持续低迷的局面下,引来各地对上马轨道交通项目的遐想。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官员对记者澄清说,6000公里运营里程是对2020年的预期目标,关于四万亿的计算也不准确。而近期一些地方批复的项目,都是此前纳入国家批复规划的项目,规划开工年份也都是2013年,只不过随着投资审批权的下放,移交给了地方政府部门。
截至目前,全国一共有36个城市获准建设轨道交通。国家发改委上述官员说,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审批和投资,一直都是按照规划滚动发展中,并不存在一下子密集批复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000多公里城市轨道交通投入运营,还有相当一部分项目在建,这部分的投资已经完成。接下来,国家发改委还将稳步推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规范地方投资冲动
地方对下放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期待已久。不过,项目核准权的下放并不意味着地方可以随意投资建设轨道交通项目。地方仍需要向国家发改委上报当地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规划,并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规划上马项目。
国家发改委基础产业司的官员说,项目核准权的下放,确实可以给地方发展轨道交通带来不少便利之处,同时也能进一步释放市场的投资活力。
但国家发改委也担心,如果规划实施中监管措施不能同步到位,在地方的投资冲动下,容易出现未批先建、集中开工以及建设方案随意调整等违规行为。“目前各城市政府建设轨道交通的积极性很高,个别地方也存在不顾实际、过度超前的苗头。”该官员说。
上述官员称,今后,国家发改委还将有序推进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针对轨道交通建设审批权下放后的一些地方政府不合理投资冲动,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酝酿相关政策以加强监管。
“如果有地方不按规划乱来,就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上述官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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