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由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联合验收组,前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一期进行了现场验收。经过综合评议,联合验收组认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一期2.551999平方公里区域的基础和监管设施基本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同时,联合验收组和浙江省政府签署了《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一期验收纪要》。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是浙江省第一个综合保税区。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作为舟山群岛新区三步走战略建设舟山自由贸易园区、自由贸易港市的第一步,是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下一步将充分利用综保区已有的功能和政策优势,以发展海洋经济为导向,以培育综保区八大报税交易市场为载体,建设成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载体,成为舟山群岛新区的核心功能区,将努力发展成为面向亚太地区以大宗商品为主的国内一流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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