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全力推进,连续3年保质保量、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惠民成果,日前,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出台《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方案》明确,到2013年年底,全省完成新增任务17.3万套,其中实物建房16.6万套;2014年全省完成新增任务13.7万套。2014年7月底前,开工率达到40%以上。
《方案》提出了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主要任务。要加快工作进度。科学规划选址,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选在系统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便于就医就学的地块;要迅速组织工程实施,确定拆动迁时间、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确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各项手续的办理速度;实行项目化管理,把每个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实行目标化管理。
要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大质量督查、检查力度,继续发挥质量监督机构的专业优势,动员当地居民、保障对象、新闻媒体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建筑材料、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方位监督;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并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要确保公平分配。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分配工作的落脚点,继续完善分配工作“六公开一监督”,力争在分配上实现零上访、零投诉,逐渐形成一整套申请、审核、轮候、分配的工作流程和制度。
要抓好配套建设。建成的项目,电力、通信、上水、下水、煤气、暖气、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要加快完善;新建的项目,配套设施要同步跟进。同时,要谋划后续管理,做到“三实现”,即实现严格的准入退出,实现比较完善的物业管理,实现较高的维修养护水平,让保障对象住得进、住得稳、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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