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动员部署明年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议中指出,当前,我国节能减排形势严峻,雾霾防治形势逼人。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经济综合部门,同时也是节能减排工作协调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在加强节能减排、配合支持环保等部门促进大气污染防治中要采取积极措施,着力推进相关工作的落实。各地发展改革(经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尽职履责,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各项政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解振华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推动出台防治大气污染的配套措施,在化解过剩产能、完善环保电价、推动油品质量升级、支持燃煤工业锅炉节能改造、实施新能源及节能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及天然气增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解振华强调,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一定要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认真抓好2014年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研究建立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综合运用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手段,着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会同有关部门确保明年完成“十二五”淘汰任务。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制订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二是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加快发展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切实解决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问题。控制煤炭消费量,制定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切实抓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做好油品品质提升工作。
三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实施2014—2015年节能行动计划。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考核,暂停未完成目标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对能源消费增量超出控制目标的地区新上高耗能项目,实行能耗等量或减量置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积极推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和实施节能量交易制度。加强能效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节能监察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法用能行为。
四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组织编制《国家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五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尽快研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建议。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模式。
六是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形成组合拳。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引导社会加大节能减排和防治大气污染治理投入。深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发挥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作用,落实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政策,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
七是加强与地方和部门协调合作。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做好节能减排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支持配合环保等部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合力。加强中央与地方的沟通协作。
八是动员全社会参与。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动员全体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参与节能减排、防治雾霾。办好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绿色产品、节能省地型住宅。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践行绿色低碳交通出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
北京市、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交流了加强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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