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的意见》全文公布。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是一份大致相当于广东省到2020年的整体规划,提出广东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考虑、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分10个部分列出52条具体改革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后,2013年11月中旬,省委迅速作出部署,对广东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今年1月12日,这份“含金量”极高的《意见》经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
此前召开的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新闻发布会透露,《意见》全文共约2 .3万字,要求到2020年,广东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的前列。
在全面领会贯彻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意见》稿的起草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注重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务求找准改革着力点,体现广东改革开放先行地的新作为。南都记者统计《意见》全文词频发现,“改革”一词共出现18 0次,而紧随其后的高频词分别是“机制”、“制度”,分别出现了17 3次和14 4次,强调改革的系统性和制度化。
《意见》提出,今后将每年确定改革任务和责任分工,保证各项改革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目前,正着手研究制定2014年广东省的若干重要改革任务要点和责任分工。此外,要注重培养和选拔各领域改革所需的领导干部和专门人才,鼓励大胆探索者,宽容改革失败者,鞭策改革滞后者。
《意见》提出,争取开展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备案制。开展省属权限内境外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制或网上自动登记制试点。
认真落实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行动计划,争取放宽或取消对港澳投资者资质、持股比例、经营范围等限制措施,推动专业资格互认,探索个人专业服务资格执业方式,2014年通过CEPA促进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积极申建自由贸易园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