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月17日
地点:市政府1号楼新闻发布大厅
议题:《关于调整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通告》
发布人: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
南都讯记者刘其劲通讯员穗府信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开始“削权”了!昨日,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市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审批转移至房地产行业协会,“非国有控股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事项调整为民企自主决定招标范围、方式和形式。据悉,这是去年广州出台穗府(2013)8号文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以来首次进行“削权”。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削掉两块“骨头”
根据《通告》及其附件,广州市对92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包括调整为“取消”的20项,调整为“行业自律”的10项,调整为“下放”的12项,调整为“合并”的19项,以及其他的调整事项。其中,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非国有控股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的两个审批事项的调整最引人关注。
据悉,在去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所绘制的“万里长征图”推动了去年广州市最重要的改革举措之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过去一年里,穗府(2013)8号文出台以及上个月发布的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优化2.0版本,仅仅是在流程改良上微调,并未真正“削权”。
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所涉及的上百事项中,被曹志伟以及企业人士所诟病的无疑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非国有控股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两个审批事项。其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审批,要求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企业要具备拥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被曹志伟形容为“匪夷所思”;而“非国有控股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则要求,民企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前仍须进入招投标中心走程序。
昨日,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通告》中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审批事项转为行业自律,由建委所确认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来负责,即交由房地产行业协会来进行资质管理。
此外,“非国有控股企业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的审批范围进行了调整,除财政性资金或国有控股占主导地位的、集体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之外的一般工程,其招投标的方式、范围、组织形式完全由企业自主决定。
取消两项企业“年检”
本次发布的《通告》中,涉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审批事项有两项,涉及企业年检。取消了两项“年检”,分别是“企业年度检验”、“个体工商户验照”的备案事项,将按照商事登记改革制度要求建立企业信息共享平台。
此外,广州市法制办主任吴明场介绍,作为广州市行政审批改革的牵头机构市审改办的设置,2月1日起从市法制办调整至市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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