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研究牵头负责的13项涉及经济体制等领域改革,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抓好重大改革措施的细化落实。目前,自治区发改委正在着手制定这13项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发改委牵头负责13项涉及经济体制等领域改革,其内容包括:完善蒙西地区电力市场多边交易机制、启动蒙东地区大用户直供电;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信用记录制度;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鼓励清洁能源生产、使用的价格机制;制定非公有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深化煤炭、天然气、水资源等价格改革和争取国家在我区进行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等方面内容。
为确保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自治区发改委建立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对牵头负责的改革任务成立了专项推进小组,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确保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同时要求各专项推进小组加强与有关厅局的联系沟通,共同做好承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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