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徐工机械)发布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将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
公告称,将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62,758,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原文如下: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4-23
债券代码:127002 债券简称:徐工转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配方案
本年度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1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4年4月25日开始转股,目前尚无法预计股权登记日时公司的总股本,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本确定,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3日(星期四);
除息日为:2014年7月4日(星期五)。
三、权益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10
江苏省淮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00*****940
徐州铜山冶金炉料公司
3
00*****987
徐州汇福集团公司
4
00*****993
温州液压附件厂
5
00*****995
徐州审计师事务所
6
00*****998
合肥冶金机械厂
7
00*****001
河南省商丘地区物资协作开发公司
8
00*****002
无锡市轴承厂
9
00*****024
铜山县茅村乡农具厂
10
00*****028
山东煤田地质机械厂
11
00*****032
徐州彭源工程机械厂
12
00*****036
杭州西子机械有限公司
13
00*****037
沈阳飞宇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4
00*****042
长江液压件厂二分厂销公司
15
00*****044
山东程堂铁屑加工再生厂
16
00*****047
徐州矿山设备制造二厂
17
00*****059
杭州市政材料设备供应公司
18
00*****063
北京八利达商贸公司
19
00*****064
四川建机公司二经营部
20
00*****068
徐州天龙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21
00*****069
河北景县塑料密封件厂
22
00*****071
湖南江雁机械厂
23
00*****072
徐州环宇科技开发公司
24
00*****074
宜兴工程机械维修中心
25
00*****077
河北巨鹿县前扬机件厂
26
00*****079
铜山宏伟工程机械耐磨厂
27
00*****085
安徽桐城滤清器厂
28
00*****087
山东郓城机电设备修造公司
29
00*****088
扬州道路产业总公司
30
00*****851
上海知维商贸有限公司
31
00*****415
徐州市润达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32
08*****395
河南省鹿邑县农机修造厂
33
08*****02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4
08*****202
上海涨林商贸有限公司
35
08*****599
宜兴轴承厂
36
08*****951
徐州中联机电厂
37
08*****008
徐州海外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38
08*****341
北京滚针轴承厂
39
08*****632
无锡市太湖低压铸造有限公司
40
08*****49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41
00*****379
王民
42
00*****380
李锁云
43
00*****959
吴江龙
44
00*****462
陆川
45
00*****680
费广胜
46
01*****463
蒋根林
3、若股东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咨询联系人:刘敏芳
咨询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电话:0516-8756561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26日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4-24
债券代码:127002 债券简称:徐工转债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根据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
调整“徐工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徐工转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8.46元/股
徐工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8.3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14年7月4日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已于2013年10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条款规定,在徐工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转股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
由于公司将于2014年7月3日(股权登记日)实施的201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根据上述规定,“徐工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每股人民币8.46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8.36元,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4年7月4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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